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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大邑县人民法院,领取一个涉及2.8kw出借本金的民间借贷案件,受诉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息1.8kw并支付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由保证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拿到胜诉判决固然令人开心,剩下的应当考虑如果外被告不上诉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执行回款。ps:提醒大家,如果大家收到宣判传票,可以提前联系法官(助理)询问是否必须到庭;非必须到庭宣判的案件,没必要为了领判决书而专门跑一趟。

打卡大邑县人民法院,领取一个涉及2.8kw出借本金的民间借贷案件,受诉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息1.8kw并支付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由保证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拿到胜诉判决固然令人开心,剩下的应当考虑如果外被告不上诉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执行回款。ps:提醒大家,如果大家收到宣判传票,可以提前联系法官(助理)询问是否必须到庭;非必须到庭宣判的案件,没必要为了领判决书而专门跑一趟。

打卡大邑县人民法院,领取一个涉及2.8kw出借本金的民间借贷案件,受诉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息1.8kw并支付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由保证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拿到胜诉判决固然令人开心,剩下的应当考虑如果外被告不上诉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执行回款。ps:提醒大家,如果大家收到宣判传票,可以提前联系法官(助理)询问是否必须到庭;非必须到庭宣判的案件,没必要为了领判决书而专门跑一趟。
收到一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的通知,我方申请对总包单位未完工程部分的造价进行鉴定,摇号确定的第一家鉴定机构无法做此类鉴定,遂顺延至第二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昨天我的大学室友还给我吐槽,“玛德,现在建工领域的鉴定真的是一团糟,想鉴定就鉴定,不想鉴定就不鉴定;对我有利的时候不鉴定,对我不利的时候允许鉴定”,而且以鉴代审现象非常严重,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想要推翻鉴定结论,很是困难。

收到一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的通知,我方申请对总包单位未完工程部分的造价进行鉴定,摇号确定的第一家鉴定机构无法做此类鉴定,遂顺延至第二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昨天我的大学室友还给我吐槽,“玛德,现在建工领域的鉴定真的是一团糟,想鉴定就鉴定,不想鉴定就不鉴定;对我有利的时候不鉴定,对我不利的时候允许鉴定”,而且以鉴代审现象非常严重,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想要推翻鉴定结论,很是困难。

收到一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的通知,我方申请对总包单位未完工程部分的造价进行鉴定,摇号确定的第一家鉴定机构无法做此类鉴定,遂顺延至第二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昨天我的大学室友还给我吐槽,“玛德,现在建工领域的鉴定真的是一团糟,想鉴定就鉴定,不想鉴定就不鉴定;对我有利的时候不鉴定,对我不利的时候允许鉴定”,而且以鉴代审现象非常严重,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想要推翻鉴定结论,很是困难。
大学同学结婚,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可惜我在同学婚礼的前一天有两个庭,还不知道怎么调整时间赶去参加他的婚礼。如果时间方便是一定要去的,长大的我们只能在生活的间隙中短暂相聚,而最好的我们一定会见证最好的你们。 ​​​

大学同学结婚,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可惜我在同学婚礼的前一天有两个庭,还不知道怎么调整时间赶去参加他的婚礼。如果时间方便是一定要去的,长大的我们只能在生活的间隙中短暂相聚,而最好的我们一定会见证最好的你们。 ​​​

大学同学结婚,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可惜我在同学婚礼的前一天有两个庭,还不知道怎么调整时间赶去参加他的婚礼。如果时间方便是一定要去的,长大的我们只能在生活的间隙中短暂相聚,而最好的我们一定会见证最好的你们。 ​​​
和另外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官沟通,终于答应我们开具调查令去查询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以便我们判断被告公司的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继上条微博发出后,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现在网络查控不做、调查令不开,当然是美其名曰秉持司法中立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和另外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官沟通,终于答应我们开具调查令去查询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以便我们判断被告公司的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继上条微博发出后,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现在网络查控不做、调查令不开,当然是美其名曰秉持司法中立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和另外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官沟通,终于答应我们开具调查令去查询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以便我们判断被告公司的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继上条微博发出后,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现在网络查控不做、调查令不开,当然是美其名曰秉持司法中立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我们有一个案件在终本后继续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方股东提交完整的出资记录(转账记录、出资证明、验资报告),除了工商登记没有变更为实缴,其余形式上的出资手续均已完成。由于本案属于在我们诉讼中公司股东突击完成出资,且对方亦没有进行工商变更为实缴,我们怀疑对方抽逃出资,遂我们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主审法官倾向于不予批准,理由在于我们作为原告没有提交被告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合理怀疑证据;但没有调查令、我们就不知道股东是否完成实缴(是否抽逃),一根筋变成两头堵。除此之外,主审法官居然提醒被告要去完成工商变更,实在有违中立原则。在没有办法通过调查令获取被告公司银行账户明细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初步证明债务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并且我们感觉目前人民法院在严控调查令,要么直接不开调查令,要么只开起诉后或者执行后的调查令,那这样的司法还有什么搞头,直接回家养猪算了。如果这样的情况没有改变的话,我鼓励自己所有的当事人都当老赖,打不过你、我就加入你。

我们有一个案件在终本后继续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方股东提交完整的出资记录(转账记录、出资证明、验资报告),除了工商登记没有变更为实缴,其余形式上的出资手续均已完成。由于本案属于在我们诉讼中公司股东突击完成出资,且对方亦没有进行工商变更为实缴,我们怀疑对方抽逃出资,遂我们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主审法官倾向于不予批准,理由在于我们作为原告没有提交被告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合理怀疑证据;但没有调查令、我们就不知道股东是否完成实缴(是否抽逃),一根筋变成两头堵。除此之外,主审法官居然提醒被告要去完成工商变更,实在有违中立原则。在没有办法通过调查令获取被告公司银行账户明细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初步证明债务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并且我们感觉目前人民法院在严控调查令,要么直接不开调查令,要么只开起诉后或者执行后的调查令,那这样的司法还有什么搞头,直接回家养猪算了。如果这样的情况没有改变的话,我鼓励自己所有的当事人都当老赖,打不过你、我就加入你。

我们有一个案件在终本后继续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方股东提交完整的出资记录(转账记录、出资证明、验资报告),除了工商登记没有变更为实缴,其余形式上的出资手续均已完成。由于本案属于在我们诉讼中公司股东突击完成出资,且对方亦没有进行工商变更为实缴,我们怀疑对方抽逃出资,遂我们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主审法官倾向于不予批准,理由在于我们作为原告没有提交被告未完成出资义务的合理怀疑证据;但没有调查令、我们就不知道股东是否完成实缴(是否抽逃),一根筋变成两头堵。除此之外,主审法官居然提醒被告要去完成工商变更,实在有违中立原则。在没有办法通过调查令获取被告公司银行账户明细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初步证明债务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并且我们感觉目前人民法院在严控调查令,要么直接不开调查令,要么只开起诉后或者执行后的调查令,那这样的司法还有什么搞头,直接回家养猪算了。如果这样的情况没有改变的话,我鼓励自己所有的当事人都当老赖,打不过你、我就加入你。
同事收到一份代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补缴社保中由个人承担部分的款项及滞纳金、罚款,受诉法院支持我方关于社保个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劳动者将由用人单位补缴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个人部分社保返还给用人单位;对于滞纳金和罚款,由于用人单位负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该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负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义务,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但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和劳动者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在补缴后,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社保补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未购买社保或者未足额购买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有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自愿不购买或者承诺可以不足额购买社保,则对于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亦有过错,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分担。另有观点认为足额购买社保本身即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关承诺,...

同事收到一份代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补缴社保中由个人承担部分的款项及滞纳金、罚款,受诉法院支持我方关于社保个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劳动者将由用人单位补缴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个人部分社保返还给用人单位;对于滞纳金和罚款,由于用人单位负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该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负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义务,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但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和劳动者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在补缴后,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社保补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未购买社保或者未足额购买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有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自愿不购买或者承诺可以不足额购买社保,则对于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亦有过错,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分担。另有观点认为足额购买社保本身即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关承诺,...

同事收到一份代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补缴社保中由个人承担部分的款项及滞纳金、罚款,受诉法院支持我方关于社保个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劳动者将由用人单位补缴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个人部分社保返还给用人单位;对于滞纳金和罚款,由于用人单位负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该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负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义务,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但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和劳动者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在补缴后,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社保补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未购买社保或者未足额购买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有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自愿不购买或者承诺可以不足额购买社保,则对于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亦有过错,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分担。另有观点认为足额购买社保本身即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关承诺,...
刚刚有个客户打电话过来询问社保问题,大体上就是其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其招用的劳动者足额购买社保,如果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免不了被要求补缴并承担滞纳金、罚款。问我关于此问题,可不可以让劳动者签协议来避免。我答: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避免,只要你把社保理解为一种税,你就知道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办法避免,签什么协议都是不管用的。客户说:那现在企业面临社保问题,就只能裁员,对于国家来说,就业率也不好看。这个问题我之前早就说过,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必须控制成本才能获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赚取利润,用人成本是其中之一。如果自己足额购买社保、而竞争对手不购买社保或者不足额购买社保,将削弱自己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难以维系。如果用人单位设定每月的人力成本是10万,以前未足额购买社保可以聘请10个人,现在需要足额购买社保,但每月的人力总成本不变,那就只能减少聘请的人员人数。

刚刚有个客户打电话过来询问社保问题,大体上就是其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其招用的劳动者足额购买社保,如果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免不了被要求补缴并承担滞纳金、罚款。问我关于此问题,可不可以让劳动者签协议来避免。我答: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避免,只要你把社保理解为一种税,你就知道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办法避免,签什么协议都是不管用的。客户说:那现在企业面临社保问题,就只能裁员,对于国家来说,就业率也不好看。这个问题我之前早就说过,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必须控制成本才能获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赚取利润,用人成本是其中之一。如果自己足额购买社保、而竞争对手不购买社保或者不足额购买社保,将削弱自己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难以维系。如果用人单位设定每月的人力成本是10万,以前未足额购买社保可以聘请10个人,现在需要足额购买社保,但每月的人力总成本不变,那就只能减少聘请的人员人数。

刚刚有个客户打电话过来询问社保问题,大体上就是其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其招用的劳动者足额购买社保,如果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免不了被要求补缴并承担滞纳金、罚款。问我关于此问题,可不可以让劳动者签协议来避免。我答: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避免,只要你把社保理解为一种税,你就知道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办法避免,签什么协议都是不管用的。客户说:那现在企业面临社保问题,就只能裁员,对于国家来说,就业率也不好看。这个问题我之前早就说过,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必须控制成本才能获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赚取利润,用人成本是其中之一。如果自己足额购买社保、而竞争对手不购买社保或者不足额购买社保,将削弱自己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难以维系。如果用人单位设定每月的人力成本是10万,以前未足额购买社保可以聘请10个人,现在需要足额购买社保,但每月的人力总成本不变,那就只能减少聘请的人员人数。
收到受诉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最近需要抽时间去交管部门调取交通事故的案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以期还原整个交通事故的过程和准确认定事故车辆的性质。在仔细看调查令的过程中,发现受诉法院把我的执业机构写错了,本来应该是“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结果受诉法院写成了“四川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一看就知道在原来的调查令头子上没有改过来,下午上班时间马上联系受诉法院更换调查令。需要注意的是,在拿到调查令时,我们(从上到下)需要依次核对:①.调查令的案号;②.抬头接受调查的单位;③.相应的涉诉(涉执)案件名称及案由;④.持令律师的信息(姓名、执业机构和执业证号);⑤.调查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对方当事人的信息、证据名称、种类、期限);⑥.调查令的有效期及起止期限;⑦.调查令的落款时间及法院印章等,仔细反复核对调查令是否存在有笔误或者错漏,以免更换调查令。

收到受诉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最近需要抽时间去交管部门调取交通事故的案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以期还原整个交通事故的过程和准确认定事故车辆的性质。在仔细看调查令的过程中,发现受诉法院把我的执业机构写错了,本来应该是“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结果受诉法院写成了“四川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一看就知道在原来的调查令头子上没有改过来,下午上班时间马上联系受诉法院更换调查令。需要注意的是,在拿到调查令时,我们(从上到下)需要依次核对:①.调查令的案号;②.抬头接受调查的单位;③.相应的涉诉(涉执)案件名称及案由;④.持令律师的信息(姓名、执业机构和执业证号);⑤.调查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对方当事人的信息、证据名称、种类、期限);⑥.调查令的有效期及起止期限;⑦.调查令的落款时间及法院印章等,仔细反复核对调查令是否存在有笔误或者错漏,以免更换调查令。

收到受诉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最近需要抽时间去交管部门调取交通事故的案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以期还原整个交通事故的过程和准确认定事故车辆的性质。在仔细看调查令的过程中,发现受诉法院把我的执业机构写错了,本来应该是“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结果受诉法院写成了“四川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一看就知道在原来的调查令头子上没有改过来,下午上班时间马上联系受诉法院更换调查令。需要注意的是,在拿到调查令时,我们(从上到下)需要依次核对:①.调查令的案号;②.抬头接受调查的单位;③.相应的涉诉(涉执)案件名称及案由;④.持令律师的信息(姓名、执业机构和执业证号);⑤.调查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对方当事人的信息、证据名称、种类、期限);⑥.调查令的有效期及起止期限;⑦.调查令的落款时间及法院印章等,仔细反复核对调查令是否存在有笔误或者错漏,以免更换调查令。
最近社保问题又在各平台引发讨论,包括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未缴纳社保的处罚、交多少才能达到每月一万元的退休金。老实说,我对于社保的信心是不足的,不是不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没有钱,毕竟国家总不会在三四十年就会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不过对于领多少、好久领、怎么领,甚至可以领到的款项和自己持续缴纳的款项是否平衡,都是有种忧虑、担心、不确定在里面。人口下滑趋势愈发明显,可能未来缴纳社保的人数会更低。我还是那句话,对于社保问题,不能只去开下一代的源,而不去节上一代的流。

最近社保问题又在各平台引发讨论,包括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未缴纳社保的处罚、交多少才能达到每月一万元的退休金。老实说,我对于社保的信心是不足的,不是不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没有钱,毕竟国家总不会在三四十年就会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不过对于领多少、好久领、怎么领,甚至可以领到的款项和自己持续缴纳的款项是否平衡,都是有种忧虑、担心、不确定在里面。人口下滑趋势愈发明显,可能未来缴纳社保的人数会更低。我还是那句话,对于社保问题,不能只去开下一代的源,而不去节上一代的流。

最近社保问题又在各平台引发讨论,包括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未缴纳社保的处罚、交多少才能达到每月一万元的退休金。老实说,我对于社保的信心是不足的,不是不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没有钱,毕竟国家总不会在三四十年就会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不过对于领多少、好久领、怎么领,甚至可以领到的款项和自己持续缴纳的款项是否平衡,都是有种忧虑、担心、不确定在里面。人口下滑趋势愈发明显,可能未来缴纳社保的人数会更低。我还是那句话,对于社保问题,不能只去开下一代的源,而不去节上一代的流。
今天听到一个事情,我为有这样的同行感到失望、愤怒以及无奈,行业毒瘤、人人得而诛之。大体上:原告本人起诉被告一与被告二,原告代理律师打电话给被告一,让被告一私下给他一笔钱,他在本案中就不让被告一承担责任。律师应当全心全意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本案原告律师却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私下与被告当事人接触、向被告当事人索取好处,并随意处分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另外,根据我们分析,本案被告一绝大概率在本案中无须承担责任,与原告代理律师是否要求并不关系。这种同行,以后不要让我遇见,遇见一次吐他一次口水。

今天听到一个事情,我为有这样的同行感到失望、愤怒以及无奈,行业毒瘤、人人得而诛之。大体上:原告本人起诉被告一与被告二,原告代理律师打电话给被告一,让被告一私下给他一笔钱,他在本案中就不让被告一承担责任。律师应当全心全意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本案原告律师却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私下与被告当事人接触、向被告当事人索取好处,并随意处分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另外,根据我们分析,本案被告一绝大概率在本案中无须承担责任,与原告代理律师是否要求并不关系。这种同行,以后不要让我遇见,遇见一次吐他一次口水。

今天听到一个事情,我为有这样的同行感到失望、愤怒以及无奈,行业毒瘤、人人得而诛之。大体上:原告本人起诉被告一与被告二,原告代理律师打电话给被告一,让被告一私下给他一笔钱,他在本案中就不让被告一承担责任。律师应当全心全意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本案原告律师却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私下与被告当事人接触、向被告当事人索取好处,并随意处分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另外,根据我们分析,本案被告一绝大概率在本案中无须承担责任,与原告代理律师是否要求并不关系。这种同行,以后不要让我遇见,遇见一次吐他一次口水。
下班,由于助理最近准备的资料频繁出错,所以我告诉助理:我自己在交代助理准备某些文书或者资料时,或许是我认为某些资料或者知识太过于基础,不会专门向助理进行交代,但助理可以多想、多问、多思考,不是我喊准备什么就只准备什么。比如,我喊提交调查令申请书,不要只向受诉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还要一同提交所函、授权、执业证复印件。再者,我喊准备所函,不要只在卷宗里面放所函,还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执业证复印件一并准备好。虽然前述资料我自己动动手也能准备好,但准备这些资料本身也是很基础的技能,希望助理能够多多思考和成长。给助理交代完,助理还问我几个问题,我一一进行回答:在涉及外卖骑手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向外卖骑手索赔,外卖平台企业以及其合作的平台用工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若平台用工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之间是否有先后顺序;若外卖骑手向行人垫付部分赔偿款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平台用工企业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外卖骑手垫付款项之间的关系。

下班,由于助理最近准备的资料频繁出错,所以我告诉助理:我自己在交代助理准备某些文书或者资料时,或许是我认为某些资料或者知识太过于基础,不会专门向助理进行交代,但助理可以多想、多问、多思考,不是我喊准备什么就只准备什么。比如,我喊提交调查令申请书,不要只向受诉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还要一同提交所函、授权、执业证复印件。再者,我喊准备所函,不要只在卷宗里面放所函,还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执业证复印件一并准备好。虽然前述资料我自己动动手也能准备好,但准备这些资料本身也是很基础的技能,希望助理能够多多思考和成长。给助理交代完,助理还问我几个问题,我一一进行回答:在涉及外卖骑手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向外卖骑手索赔,外卖平台企业以及其合作的平台用工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若平台用工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之间是否有先后顺序;若外卖骑手向行人垫付部分赔偿款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平台用工企业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外卖骑手垫付款项之间的关系。

下班,由于助理最近准备的资料频繁出错,所以我告诉助理:我自己在交代助理准备某些文书或者资料时,或许是我认为某些资料或者知识太过于基础,不会专门向助理进行交代,但助理可以多想、多问、多思考,不是我喊准备什么就只准备什么。比如,我喊提交调查令申请书,不要只向受诉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还要一同提交所函、授权、执业证复印件。再者,我喊准备所函,不要只在卷宗里面放所函,还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执业证复印件一并准备好。虽然前述资料我自己动动手也能准备好,但准备这些资料本身也是很基础的技能,希望助理能够多多思考和成长。给助理交代完,助理还问我几个问题,我一一进行回答:在涉及外卖骑手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向外卖骑手索赔,外卖平台企业以及其合作的平台用工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若平台用工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之间是否有先后顺序;若外卖骑手向行人垫付部分赔偿款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平台用工企业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外卖骑手垫付款项之间的关系。
最近有个劳动争议的咨询,所问问题比较普遍,简要记录如下。当事人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否属于终局裁决?我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前述“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根据《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包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用、异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工伤等待遇损失或赔偿的。当事人问: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对当事人起诉的权利有何影响?我答:对于终局裁决,仅有【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

最近有个劳动争议的咨询,所问问题比较普遍,简要记录如下。当事人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否属于终局裁决?我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前述“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根据《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包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用、异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工伤等待遇损失或赔偿的。当事人问: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对当事人起诉的权利有何影响?我答:对于终局裁决,仅有【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

最近有个劳动争议的咨询,所问问题比较普遍,简要记录如下。当事人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否属于终局裁决?我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前述“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根据《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包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用、异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工伤等待遇损失或赔偿的。当事人问: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对当事人起诉的权利有何影响?我答:对于终局裁决,仅有【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
我妹妹和自己的男朋友谈恋爱,吵架甚至动手,今天凌晨四点给我打电话,把我打醒了。即使今天一大早要开庭,我还是把自己妹妹给哄好,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我不照顾她、谁照顾她;本来准备今天上午开完庭去看她,谁知道她居然还要睡回笼觉。我妹妹现在年龄还小,不到二十岁,关于谈恋爱、爱情这种人生大道理,我自己都没有学明白,只能让我妹妹保护好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学会成长。

我妹妹和自己的男朋友谈恋爱,吵架甚至动手,今天凌晨四点给我打电话,把我打醒了。即使今天一大早要开庭,我还是把自己妹妹给哄好,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我不照顾她、谁照顾她;本来准备今天上午开完庭去看她,谁知道她居然还要睡回笼觉。我妹妹现在年龄还小,不到二十岁,关于谈恋爱、爱情这种人生大道理,我自己都没有学明白,只能让我妹妹保护好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学会成长。

我妹妹和自己的男朋友谈恋爱,吵架甚至动手,今天凌晨四点给我打电话,把我打醒了。即使今天一大早要开庭,我还是把自己妹妹给哄好,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我不照顾她、谁照顾她;本来准备今天上午开完庭去看她,谁知道她居然还要睡回笼觉。我妹妹现在年龄还小,不到二十岁,关于谈恋爱、爱情这种人生大道理,我自己都没有学明白,只能让我妹妹保护好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学会成长。
朋友听我和当事人打电话,说我一点都不惯着自己的当事人,我问这个又是怎么说,朋友说因为我总是给当事人讲“你听我说”,我反驳道“我不让当事人听我说,我还任由他自由发挥?” ​​​

朋友听我和当事人打电话,说我一点都不惯着自己的当事人,我问这个又是怎么说,朋友说因为我总是给当事人讲“你听我说”,我反驳道“我不让当事人听我说,我还任由他自由发挥?” ​​​

朋友听我和当事人打电话,说我一点都不惯着自己的当事人,我问这个又是怎么说,朋友说因为我总是给当事人讲“你听我说”,我反驳道“我不让当事人听我说,我还任由他自由发挥?” ​​​
准备好明天开庭案件的答辩意见,同时代理历史股东与现任股东,答辩意见要点如下:

1.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及《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第三人公司系2024年7月1日前设立,股东认缴出资期限为2049 ​

准备好明天开庭案件的答辩意见,同时代理历史股东与现任股东,答辩意见要点如下: 1.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及《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第三人公司系2024年7月1日前设立,股东认缴出资期限为2049 ​

准备好明天开庭案件的答辩意见,同时代理历史股东与现任股东,答辩意见要点如下: 1.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及《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第三人公司系2024年7月1日前设立,股东认缴出资期限为2049 ​
挂我名下的助理在群里面发了一道法考题,我和她打赌正确答案是什么,结果我输了、输了二十块大洋。题目如下:国有公司负责人甲利用职务之便,与某律师事务所合谋虚增公司的律师服务费,收受该律师事务所给予的服务费差价100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诈骗罪B.贪污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 ​​​

挂我名下的助理在群里面发了一道法考题,我和她打赌正确答案是什么,结果我输了、输了二十块大洋。题目如下:国有公司负责人甲利用职务之便,与某律师事务所合谋虚增公司的律师服务费,收受该律师事务所给予的服务费差价100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诈骗罪B.贪污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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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两个关于购票(演唱会门票和F1赛车门票)的纠纷,大致:行为人通过小红书平台进行引流吸引很多想要购票的当事人,收到当事人支付的款项后不能提供门票或者提供的门票不符合之前的要求,在面对当事人退款要求时极尽拖延。而当事人在维权时,又面临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尴尬境地;甚至部分行为人 ​

最近遇到两个关于购票(演唱会门票和F1赛车门票)的纠纷,大致:行为人通过小红书平台进行引流吸引很多想要购票的当事人,收到当事人支付的款项后不能提供门票或者提供的门票不符合之前的要求,在面对当事人退款要求时极尽拖延。而当事人在维权时,又面临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尴尬境地;甚至部分行为人 ​

最近遇到两个关于购票(演唱会门票和F1赛车门票)的纠纷,大致:行为人通过小红书平台进行引流吸引很多想要购票的当事人,收到当事人支付的款项后不能提供门票或者提供的门票不符合之前的要求,在面对当事人退款要求时极尽拖延。而当事人在维权时,又面临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尴尬境地;甚至部分行为人 ​
一眨眼我来到上海正策成都律所都一年啦,很多很有趣的人都在这里相聚,这真的是很快、很好的一年。请在律所的同事们喝奶茶,没在律所的同事只能下次补上;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订的奶茶居然在店家处就被偷了,店家又给我配送了一次。 ​​​

一眨眼我来到上海正策成都律所都一年啦,很多很有趣的人都在这里相聚,这真的是很快、很好的一年。请在律所的同事们喝奶茶,没在律所的同事只能下次补上;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订的奶茶居然在店家处就被偷了,店家又给我配送了一次。 ​​​

一眨眼我来到上海正策成都律所都一年啦,很多很有趣的人都在这里相聚,这真的是很快、很好的一年。请在律所的同事们喝奶茶,没在律所的同事只能下次补上;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订的奶茶居然在店家处就被偷了,店家又给我配送了一次。 ​​​
后天有一个股东出资纠纷的案件开庭,我们同时代理现股东和前股东,其中的争议焦点为股东向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是否当然认定为股东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出资的形式要求、实质要求认识不够,股东向公司转入款项时,部分转账备注为“投资款”或者“出资”,部分款项未进行备注,但所有的款项均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开支,此时对于股东的出资应当如何认定?判断股东向公司转款的性质,需结合转款时的备注、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有关出资的规定、股东出资决议、股东之间的协议、股东和公司会计账册的记载、公司审计报告的记载、股东和公司之间关于案涉款项的付款和收款凭证等各项证据加以判断。判断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进而是否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或者要求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应当从形式上判断股东是否向公司转入款项、是否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者记载于公司会计账簿、是否由公...

后天有一个股东出资纠纷的案件开庭,我们同时代理现股东和前股东,其中的争议焦点为股东向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是否当然认定为股东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出资的形式要求、实质要求认识不够,股东向公司转入款项时,部分转账备注为“投资款”或者“出资”,部分款项未进行备注,但所有的款项均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开支,此时对于股东的出资应当如何认定?判断股东向公司转款的性质,需结合转款时的备注、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有关出资的规定、股东出资决议、股东之间的协议、股东和公司会计账册的记载、公司审计报告的记载、股东和公司之间关于案涉款项的付款和收款凭证等各项证据加以判断。判断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进而是否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或者要求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应当从形式上判断股东是否向公司转入款项、是否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者记载于公司会计账簿、是否由公...

后天有一个股东出资纠纷的案件开庭,我们同时代理现股东和前股东,其中的争议焦点为股东向公司账户转入的款项,是否当然认定为股东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出资的形式要求、实质要求认识不够,股东向公司转入款项时,部分转账备注为“投资款”或者“出资”,部分款项未进行备注,但所有的款项均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开支,此时对于股东的出资应当如何认定?判断股东向公司转款的性质,需结合转款时的备注、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有关出资的规定、股东出资决议、股东之间的协议、股东和公司会计账册的记载、公司审计报告的记载、股东和公司之间关于案涉款项的付款和收款凭证等各项证据加以判断。判断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进而是否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或者要求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应当从形式上判断股东是否向公司转入款项、是否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者记载于公司会计账簿、是否由公...
上午和同事一起谈了一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再审的案件,由于再审申请(审查)、再审审理、再审判决属于不同的阶段或者结果,我们向客户提供的再审律师费报价是分为三个阶段: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若裁定再审则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若再审撤销原判则支付第三笔律师费;如果驳回再审申请, ​

上午和同事一起谈了一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再审的案件,由于再审申请(审查)、再审审理、再审判决属于不同的阶段或者结果,我们向客户提供的再审律师费报价是分为三个阶段: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若裁定再审则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若再审撤销原判则支付第三笔律师费;如果驳回再审申请, ​

上午和同事一起谈了一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再审的案件,由于再审申请(审查)、再审审理、再审判决属于不同的阶段或者结果,我们向客户提供的再审律师费报价是分为三个阶段: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若裁定再审则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若再审撤销原判则支付第三笔律师费;如果驳回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