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收到一份代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补缴社保中由个人承担部分的款项及滞纳金、罚款,受诉法院支持我方关于社保个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劳动者将由用人单位补缴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个人部分社保返还给用人单位;对于滞纳金和罚款,由于用人单位负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该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因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负有足额购买社保的义务,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但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和劳动者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在补缴后,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社保补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未购买社保或者未足额购买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有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自愿不购买或者承诺可以不足额购买社保,则对于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亦有过错,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分担。另有观点认为足额购买社保本身即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关承诺,不免除或者减轻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者罚款应当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