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两个关于购票(演唱会门票和F1赛车门票)的纠纷,大致:行为人通过小红书平台进行引流吸引很多想要购票的当事人,收到当事人支付的款项后不能提供门票或者提供的门票不符合之前的要求,在面对当事人退款要求时极尽拖延。而当事人在维权时,又面临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尴尬境地;甚至部分行为人不让当事人直接向其转账,而向案外人员名下的收款码付款,行为人和收款人不一致,增加当事人的维权难度。
对于非正规渠道的购票甚至是代购、抢票的黄牛,当事人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不要轻信任何非官方渠道的路径,指不定行为人就是在以帮忙购票为幌子骗取钱财。有部分行为人比较“精灵”,会真正向当事人提供部分门票或者进行部分真实交易,一方面是引当事人上钩,另一方面是避免刑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