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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了夫人又折兵!”贵州贵阳,男子借给朋友1000元,朋友只还700就不还了,却

“赔了夫人又折兵!”贵州贵阳,男子借给朋友1000元,朋友只还700就不还了,却让男子转3万块帮他赎车,承诺把车抵押给男子,每月给他1000块利息,男子动心了,要求把钱转给原车主也就是朋友的亲戚,转完账后,亲戚账户突然被冻结,没想到,朋友亲戚拒绝还钱。这下300没要回来,还搭进去3万,男子崩溃了。


张师傅之前借给朋友周先生1000元,对方陆陆续续还了700元,剩下300元一直拖着不还,张师傅多次催要都没结果。

直到5月7日,张师傅偶遇周先生, 他再次提起那300块钱什么时候还?

周先生非但没提还钱的事,反而给他抛出了一个发财机会,他说自己有辆车抵押在金融公司借了28000元,还款期马上到了。

只要有3万元就能赎出来,要是张师傅愿意出这笔钱,就把车抵押给他,每月还能拿1000多块的利息。

张师傅一开始留了一手,因为他看原车主不是朋友,就要求必须经过原车主同意才能转钱,周先生当场满口答应。

张师傅想着既能要回300元欠款,还能赚点利息,看起来稳赚不赔,便没再多想,直接把3万元转到了周先生指定的原车主账户上。

可转完钱周先生又说车辆大本在外地,一时半会儿拿不出来,抵押的事办不成。

张师傅见状立马要求对方退钱,这才知道收款账户因为有纠纷被冻结了,原车主更是联系不上,这笔钱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直到这时周先生才解释,车是自己一直在用,原车主是自己的老表,账户因为和前妻的财产纠纷被保全了,可等他联系老表退钱时,对方却直接拒绝归还这3万元。

走投无路的张师傅只能报警求助,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解,他也打算通过起诉要回这笔钱。

张师傅为了要回300块,又搭进去3万,的上当恰恰是被沉没成本和小利诱惑套住了。

一开始他是舍不得300元的欠款,总想着把这笔钱要回来,面对周先生给出的“高息抵押”方案,又觉得是意外之喜。

加上自己特意加了“要原车主同意”的条件,便放松了警惕,压根没去核实车辆的权属、对方的还款能力,一步步掉进了对方的圈套。

而周先生的算盘也打得精明,先用300元欠款勾起张师傅的碰面意愿,再用高息做诱饵,最后借助被冻结的账户和失联的老表做“挡箭牌”,本质上就是想赖掉300元欠款,再白拿3万元的好处。

所以说,讨债的时候千万别被对方画的饼迷惑,凡是要求你先掏钱的还债方案,十有八九是骗局。

如果张师傅一开始就明白及时止损的道理,宁可不要那300元,也不额外掏钱,也不会落得现在的境地。

从法律方面,老表不退还3万元,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张师傅转钱的前提是约定好要办理车辆抵押,现在抵押没办成,老表拿这3万元就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本质属于不当得利。

张师傅起诉的话法院肯定会判他还钱。

如果老表一直硬扛着不还,只要金额达到当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大多数地方5000元),张师傅还可以走刑事自诉程序,一旦法院认定构成侵占罪,对方不仅要还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假如,周先生一开始就没想过真给张师傅办抵押,只是想骗他掏钱,算不算诈骗?

如果后续警方调查发现,周先生说的“赎车抵押”本身就是编的——比如他根本没权利处置车辆,或者早就知道老表的账户被冻结,钱转过去就拿不回来,那他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利益骗张师傅转账,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3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够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如果周先生一开始确实有办抵押的打算,只是后续老表私吞了钱,那就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

真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要么走法律途径起诉,要么协商直接用现有财物抵扣,千万不能抱着“贪小便宜”的心态,最后反而让自己损失更多。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也希望张师傅能早日拿回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