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男子雨天开车出门,不料视线不好没把控好方向,一头撞上路边带花箱的市政护栏,弄坏了三节护栏。本想着该赔就赔,不料,管护公司直接开出一万多的赔偿单,不光护栏标价贵,连土里的泥土、小螺栓都单独算高价。男子没法子只能还价,最后掏了7500块钱了事。可事后他去现场一看,不少东西压根没换新,投诉维权还被说成恶意投诉,没想到,企业直接甩出“做生意总得赚钱”。
5月21日晚上11点半左右,宝鸡正下着大雨,张先生驾驶私家车行驶在公园路和峪泉路交叉口。
雨天车窗雾气重遮挡视线,左转过程中车辆失控撞上道路中间带花箱的隔离护栏,三节护栏、配套花箱出现破损。
事故属于单方全责,张先生第一时间拨打交警电话报案,车子送去维修,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财产赔付上限只有两千元,超出部分需要个人承担。
本就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可后续理赔流程让张先生犯了难。
第二天他到交警大队领取事故认定书,交警告知需要先行赔付市政设施损失,才能出具认定书。
迫于取证、修车的需求,张先生只能按照指引对接护栏管护公司。
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破损情况后,直接出具抢修定损清单,总金额10840元。
清单里的定价处处透着不合理:一米护栏网定价800元,一箱种植土收费150元,小小的固定螺栓单个标价20元。
张先生特意去五金店打听,同款螺栓市场价不到四毛钱,差价悬殊实在难以接受。
张先生当场提出异议,工作人员二次到现场清点物品数量,把五套花箱改成三套、四项花卉改为三项,核算价格降到九千零六十元,还主动给出优惠,最终敲定实收7500元。
为了顺利拿到事故认定书处理车辆后续事宜,张先生只能交钱了事。
钱付完之后,张先生特意折返现场查看维修情况,发现部分破损配件没有换新,只是简单修补,不少收费项目和实际施工情况对不上。
心里憋着一口气的张先生拨打政务热线投诉,希望核查定价合理性,没想到反馈过程里,投诉行为被认定为恶意诉求,管护公司工作人员更是直言,企业运营有成本,总得赚钱才行。
事件发酵登上网络热搜之后,网友纷纷质疑市政设施定损没有统一标准,不能由管护企业随口定价。
渭滨区城管局起初核查表示单品单价和合作协议一致,但花土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可以退还多余款项。
环卫站工作人员也表示自身只负责日常养护监管,没有定价权限,建议车主走法律途径维权。
舆情持续升温后,宝鸡市、渭滨区两级部门高度重视,紧急召集城管、物价、路政等多个部门开专题会全面复盘事件,逐项核查维修清单、采购报价、施工记录,严查虚高定价、重复计费、未修收费等问题,对不合规收费责令企业退还钱款,同时梳理市政设施损坏定损、赔偿的完整流程。
这件事看着是车主雨天开车闯了小祸,实则戳中了市政设施定损的痛点。
开车不小心撞坏公共设施,按价赔偿本是天经地义,损坏公物承担责任是每个公民该守的底线,可赔偿不等于漫天要价,维护公共利益也不能借着管护的名头抬高物价。
管护企业要覆盖材料、人工、运输成本可以理解,但定价不能脱离市场行情,更不能靠着信息差随意开价,螺栓几十元、泥土单独计费的定价方式,难免让老百姓觉得公共设施赔偿成了“无底洞”。
交警要求先赔钱再出认定书的流程、多部门互相推诿的答复、投诉被定性恶意的处理方式,也暴露出基层办事流程存在漏洞。
市政护栏、路灯、绿化这类公共设施,本身属于公共资产,损坏后的定损标准、收费明细本就该公开透明,定价需要结合市场均价划定区间,不能全权交由外包企业自主说了算。
车主主动核对明细、合理维权,并不是想逃避赔偿责任,只是想要一份明明白白的账单,这份诉求理应被尊重。
如今多部门介入调查,正是纠正糊涂账的好机会。查清不合理收费、督促企业规范定价,既能帮车主挽回损失,也能补齐市政设施赔偿的监管短板。
我们日常出行难免遇到意外,犯错主动担责是本分;相关单位做好定价公示、流程透明是职责。
只有划定清晰的定损标准,让每一笔赔偿款都有据可查、有价可依,既守住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的底线,也守住合理收费的规矩,才能让权责更清晰、办事更暖心,让城市管理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案张先生撞坏护栏确实该赔钱,但管护公司不能随便定价,螺栓、泥土报价远高于市场价,还存在没维修却收费的情况,这样定价不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仅凭企业报价定赔偿金额,车主有权拒绝不合理高价,也能要求按市面合理价格核算损失,多收的钱款理应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