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都流了外人田!”辽宁鞍山,一女子死前,把857万存款,5套房,还有若干金银首饰,不给残疾的亲生女儿,竟然立遗嘱,都给了自己弟弟,女儿悲痛欲绝,亲妈真是太绝情了,这不是亲疏不分吗?她无法接受家产旁落,把舅舅和他儿子,一起告上法庭,不但让他们把母亲遗产吐出来,还要给自己5万精神损失费,案子经过2审,法院的判决,惊呆了众人。
2023年6月,59岁的范女士躺在医院病房里,窗外阴云压城,病房里的空气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病床旁,弟弟范某甲正低头替她削苹果,动作很慢,苹果皮一圈圈垂下来。另一边,侄子忙着去药房取药,来回跑了三趟,额头全是汗。
范女士已经是癌症晚期。
医生几次下了病危通知。
而此时,她最放心不下的人,不是弟弟,而是自己唯一的女儿——40多岁的刘女士。
刘女士自幼肢体残疾,还患有多种疾病,行动不便,生活能力有限。按常理说,一个母亲到了生命尽头,最惦记的,应该就是这样一个身体残缺、命运坎坷的女儿。
可偏偏,后来发生的一切,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就在去世前三天,范女士突然提出,要立遗嘱。
而且,她要把自己名下全部财产——857万存款、5套房产、金银首饰等,统统留给自己的亲弟弟。
一分钱,都不给女儿。
那天,律师来到病房时,她特意让所有人都出去,只留下律师、医生和录像人员。
病床上的她,因为化疗已经瘦得脱了形,说话也有些吃力,但神志非常清醒。
律师一字一句询问:“您是否自愿立遗嘱?”“是。”“您是否知道自己财产情况?”“知道。”
“您是否清楚遗嘱后果?”“清楚。”
随后,她缓缓说出那段后来在法庭上引起巨大争议的话:
“这些年,照顾我的,是我弟弟一家。我生病后,也是他们不离不弃。女儿我已经提前给过她钱和商铺了,我现在的财产,都留给弟弟。”
为了防止日后争议,律师还专门让医生出具证明。
管床医生在证明上明确写道:
“患者神志清醒,可以独立思考问题。”
整个立遗嘱过程,全程录像。
从法律程序上看,几乎挑不出毛病。
可刘女士根本无法接受。
母亲去世后,她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
小时候,母亲牵着她去医院看病;下雨天,母亲背着腿脚不便的她回家;她发高烧时,母亲一夜不睡守在床边……
她始终觉得,母亲是爱她的。
可如今,遗嘱像一把刀,直接把她对亲情最后的幻想切碎了。
尤其当她得知,自己最终“继承”的,只有母亲生前用过的一部旧OPPO手机时,她彻底崩溃了。
她坐在沙发上,抱着手机哭到浑身发抖。
“我是她亲女儿啊……”
“她怎么能这样对我……”
随后,刘女士一纸诉状,把舅舅范某甲和表哥范某乙告上法庭。
她要求:返还857万存款及利息;返还5套房产;返还金银首饰;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在法庭上,刘女士情绪几度失控。
她认为,自己身体残疾,母亲不可能如此绝情。
她怀疑舅舅诱导、控制了母亲。
她甚至质问:“我妈是不是被逼着立遗嘱的?”
而范某甲面对外甥女的哭诉,也显得十分疲惫。
他说,姐姐生病这些年,女儿很少照顾。
反而是自己一家人陪着化疗、住院、取药、签字。
姐姐病重时,经常半夜疼得睡不着,也是他们守在病床边。
“她不是不疼女儿。”
“她只是怕自己走后,没人管她。”
原来,范女士在遗嘱里还留下了一段特别交代:
她此前已经陆续给过女儿100万元现金,还给过3处商铺,价值约160万元。
同时,她要求弟弟一家今后继续照顾刘女士,如果刘女士生活、医疗有困难,弟弟必须帮助。
甚至,范某甲当场签了承诺书。
可这些安排,并没能抚平刘女士心里的伤。
她始终觉得:母亲把遗产全部给弟弟,就是抛弃了她。
案件一审时,法院重点审查了遗嘱效力。
包括:立遗嘱时是否神志清醒;是否受人胁迫;录像是否完整;律师见证是否合法;医生证明是否真实。
最终,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
至于刘女士主张的金银首饰、现金等财产,法院认为,她无法证明这些财物真实存在,也无法证明由舅舅实际占有。
唯一能够确认的,是范某甲承认自己保管着范女士留下的一部手机。
于是,法院判决:手机返还刘女士。其余诉求,全部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