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刘照东(?-1991年8月9日),男,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生前系刑侦民警

刘照东(?-1991年8月9日),男,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生前系刑侦民警,革命烈士,一等功臣
1990年,刘照东转业到达县市公安局刑警队(现通川区公安分局前身)报到。随后,刘照东和覃剑分到刑警大队第一小组,余川湖分在另外一组。1991年8月8日晚,刘照东和覃剑等同事到南外派出所(当时归现在的通川区公安分局管辖)执行一项任务。刚到南外派出所,恰逢立石子路发生一起抢劫案。到达立石子路时,已是深夜11点过,由于修路,没有路灯。刘照东和覃剑随即下车,锁定3名嫌疑人后实施抓捕。抓捕过程中刘照东与持刀歹徒搏斗,刘照东身中20刀,牺牲时年仅21岁。根据刘照东的一贯表现和英勇事迹,四川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992年4月6日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很多人了解这件事,大多只记住了深夜抓捕、壮烈牺牲的悲壮场面,却很少留意这名年轻民警短暂人生里,藏着一代人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刚从部队转业踏入刑侦岗位,满打满算在岗时间还不到一年,他本该拥有完整的人生轨迹,却为了护住一方群众平安,永远定格在了二十出头的年纪。

当晚的抓捕环境,可以说处处都暗藏危险。漆黑无灯的施工路段,三名嫌疑人分工逃窜,场面瞬间变得混乱。面对手持凶器、意图反抗的歹徒,刘照东没有选择避让等待支援,手持警棍主动上前拦截阻拦,断裂的警棍足以证明当时对抗的激烈程度。二十处刀伤,其中致命一刀直刺心脏,依旧没能让他后退半步,骨子里军人养成的果敢与民警的责任,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份挺身而出的担当,并不是事发当晚一时冲动。一同入职的战友后来回忆,日常工作里的刘照东做事踏实,面对危险任务从来不会推脱避让,对待辖区群众始终耐心负责,平日里的工作作风,已经注定他在关键时刻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他和同事余川湖、覃剑曾经私下约定,今后执行任务一旦出现意外,活着的人就要替对方赡养家中父母。一句年轻时候的承诺,被两名战友坚守了将近三十年,直到烈士父亲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这份兄弟情谊让人动容。

岁月过去三十多年,这件事依旧在达州警队内部不断传递。烈士母亲常年给值班民警送去热饺子,年轻民警都会亲切喊一声妈,老人把在岗的后辈当成了自己牺牲的儿子,一线警员也用守护平安的方式,延续着烈士未完成的使命。

我们也可以理性思考当下的现实问题。如今不少年轻从业者面对高危警情,会过度顾虑自身安全,缺少直面危险的勇气。刘照东用生命诠释的履职底线,恰恰是当下很多基层岗位需要守住的初心。荣誉称号能够被记录在档案里,敢于冲锋的精神信仰,才能够长久留在队伍之中。

二十一岁的青春,定格在抓捕一线,刘照东用生命践行了入警誓言,一等功和烈士称号,是对他英勇行为的认可,他身上不畏凶险、守护百姓的精神,至今仍在警营里不断传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