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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面前,亲情一文不值!”陕西西安,一位终身未婚无子女的大爷,晚年由侄女照料。

“金钱面前,亲情一文不值!”陕西西安,一位终身未婚无子女的大爷,晚年由侄女照料。2017年,双方在村委会见证下签下协议:侄女负责生养死葬,大爷去世后房产归侄女。2022年大爷病逝,侄女妥善办理后事。但在过户房产时,其他从未尽赡养义务的亲属突然出现,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已作出判决。
 
陕西西安一个村子里,李大爷的日子是越过越清静的那种清静。
 
他一辈子没结婚,也没孩子,年轻时靠做点零工、种点地维持生活,年纪大了以后,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

刚开始还能自己走动,后来年纪一上来,问题就全来了,高血压反复发作,关节炎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腿,一到阴雨天就疼得厉害,上下楼梯都要扶着墙慢慢挪。
 
做饭成了最麻烦的事,有时候锅刚烧上水,人就累得坐在椅子上起不来,买菜更不用说,走到村口的小卖部都得歇两回。
 
他不是没有亲戚,村里逢年过节也有人来走动,远房侄子、侄女、堂亲,来了也就是坐一会儿,寒暄几句,说几句“身体保重”“有事说话”,但真要说到照顾,就没人往前一步。
 
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他的侄女。
 
侄女离他不算近,但这些年一直是她在管。刚开始是偶尔来看看,后来慢慢变成固定照顾。早上去菜市场买菜,顺路帮他把一天的饭准备好,有时候还要帮他把药分好,一格一格放在盒子里,提醒他什么时候吃。
 
到了冬天,屋里冷,她会提前帮他把被子晒一晒,再换上干净的。衣服也是她定期拿回去洗,有时候洗完还要熨一下再送回来。
 
最麻烦的是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有几次夜里突然头晕,或者关节疼得下不了床,他打电话给侄女,对方不管多晚都赶过来。
 
时间长了,这种照顾就成了习惯,李大爷看在眼里,心里慢慢也有了数,他知道,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这个侄女。
 
后来他身体越来越差,思来想去,决定提前把事情安排清楚,他不想以后自己走了,亲戚再因为房子吵来吵去,也不想让侄女白忙这么多年。
 
2017年8月12日,他在村委会把事情正式定了下来。
 
那天他精神状态还算清醒,在社区两名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内容写得很具体,白纸黑字:侄女负责他今后的日常照顾,包括吃住、看病、护理,以及后续的丧葬事务;作为交换,他去世后名下的房产全部归侄女所有。
 
签字的时候,村委会的人也在场见证,手续走得比较规范,文件分别留存,流程上没有问题。
 
这件事当时在村里也没掀起太大波澜,毕竟大家都知道侄女这些年确实在照顾他。
 
时间一晃到了2022年11月,李大爷去世了。

葬礼办完之后,房子的事就被提上日程。侄女按照当初的协议,去办房产过户,准备把房子正式登记到自己名下。
 
没想到,这一步刚开始办,就被亲戚拦住了,他们认为,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一个人把房子拿走,应该按照亲属关系分割遗产。
 
还有一些人直接提出质疑,说当年的协议可能有问题,怀疑是侄女趁老人年纪大、身体不好,影响判断的时候引导他签的,认为这不算真正公平的安排。
 
几轮协商下来没有结果,亲戚们最终选择走法律程序,把侄女告到了法院。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说法很分明。
 
亲戚一方坚持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说大家都是亲属,有权分配遗产,但在陈述过程中,对自己这些年几乎没有实际照顾老人的情况提得很少,只强调“血缘关系”。
 
侄女这边则把这些年的情况一条一条拿出来。她提供了很多材料,包括日常买菜、买药的票据,医院陪护期间的记录,夜里送医的缴费单,还有一些平时和老人的沟通记录。除此之外,还有村委会当年盖章见证的《遗赠扶养协议》原件,以及后续丧葬支出的凭证。
 
经过核查,当年签协议时老人意识清楚,有村委会人员在场见证,手续完整,没有发现被强迫或欺骗的情况,同时,侄女提供的长期照护记录也能对应协议中的义务内容。
 
基于这些情况,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并且优先于一般的法定继承关系。
 
最终一审判决下来,驳回了亲戚们的全部诉求,房产按照协议归侄女所有。亲戚一方不服,又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结果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