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生病住院手术花了 18 万,想让 3 个女儿和 2 个儿子均摊。可 3 个女婿却不同意,他说:"240 万拆迁款全给儿子,18 万住院费却让女儿平摊?凭啥女儿又要出钱又要出力?"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张大妈家的客厅里沉默了一阵。
张大妈这次住院时间不短,手术加上后续调理,前前后后将近一个月。这段日子里,三个女儿基本没回自己家,轮班守在病房里,白天喂饭擦身,夜里就窝在折叠椅上将就着睡。两个儿子来过几次,每次提点水果,聊几句就说工作走不开,脚步比来时还快。
出院没几天,张大妈把五个孩子叫到家里,说这次医药费花了将近 18 万,五个人一起分摊,每人出 3 万 6。三个女婿一听,当场就急了。
前几年,张大妈名下原来有套老房子,拆迁补偿款到手整整 240 万。当时张大妈没留着养老,直接把这笔钱全给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连招呼都没打一声。
女儿们那阵子没有大闹,觉得老人愿意给儿子,是那一辈人的做法,忍了就算。三个女婿心里不是没有想法,只是没有说出口。
现在开口了,话说得很直接:女儿在病房里守了将近一个月,端屎端尿,夜里熬夜,这已经够了。要现金,没有,那 18 万应该由拿了 240 万的儿子来出。
这话说出来好像是赌气,但放到法律层面,并不是凭空来的道理。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写得清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不分男女,儿子有,女儿同样有。
单看这一条,张大妈要求五个孩子一起出钱,是说得通的。但民法典还有另一面。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赡养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追回赠与财产。
单纯因赠与后自身经济困难不能直接追回已经交付的钱款;但本案中两名儿子全额拿到 240 万拆迁款,却极少承担照料、医疗开支,若持续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张大妈可起诉撤销赠与、追回钱款用于养老医疗,两个儿子并非完全没有被追责的空间。
2013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里,有一条也值得留意。该法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赡养方式达成协议,法院审理赡养纠纷时,会把各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和此前已付出的劳务一并纳入考量。
三个女儿在病房里的那一个月,在司法实践里有个说法,叫劳务赡养,属于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方式之一。
法院在裁定金钱给付比例时,通常会把这部分劳动折算进去,不会在此之上再要求人家掏同等数额的现金,同时会加重拿到大额拆迁款儿子的医疗费分摊比例。
还有一点很多人没往这方面想。1985 年 4 月 1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继承法,第九条明确写着继承权男女平等。
后来 2021 年民法典施行,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延续了这一原则。张大妈当年把拆迁款全给儿子,从法律性质上看是生前赠与,不属于继承,女儿当时没有法定权利阻止。
但如果两名儿子拿到巨额赠与后拒不承担赡养医疗责任,法律留有撤销赠与、追回财产的维权口子,这件事还没到真正盖棺的时候。
眼下,张大妈在家里哭着说女儿不孝顺。两个儿子按兵不动,装作没这回事。三个女儿夹在丈夫和亲妈中间,说什么都像错。这件事往后怎么走,谁也说不准。
信源:网易新闻 《大妈 240 万拆迁款全给儿子,生病 18 万医药费要求五子女平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