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的漂亮!宁波,一位女子新房对面盖起玻璃大楼,每天4小时强光直射,硬生生把客厅变成了"白昼炼狱",被迫天天"摸黑"度日!忍无可忍告上法庭,本以为对方财大气粗不好惹,没想到结局真是大快人心!
从2021年起,对面那栋商业大楼外墙清一色玻璃幕墙,每逢夏天5月到8月,每天至少4个小时,强光直接打进水女士家的客厅,白花花一片,眼睛都睁不开,家里明明是白天,却得拉紧窗帘、开着灯"摸黑"生活。
水女士说,在自己家待着,得戴墨镜才行,这话听起来像玩笑,但对她来说是真实的日子。
水女士2009年在宁波买下这套顶楼的房子,就是看中客厅那面朝西的大落地窗,退休后想安静地坐在那里喝茶看书,晒晒下午的阳光。谁料到2021年对面工程完工,原来最惬意的角落变成了家里最难待的地方。
忍了一段时间,水女士决定起诉。告状容易,打赢难。这个案子摆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的桌上,很快遇到了麻烦:开发商那边一口咬定光照不算污染,而当时国内司法鉴定机构在光污染检测领域尚未建立完整的受理标准,技术层面走不通,案子一度陷入僵局。
海曙区法院没有因为鉴定难就把案子踢回去。法官两次亲赴水女士家实地勘察,专挑反光最强烈的时段上门,亲眼看,亲身感受,将现场照片和水女士提供的视频一并纳入证据。
法院认定,玻璃幕墙的反射光强度已经超出了普通居民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对水女士的正常居住生活构成侵权。
侵权认定之后,如何赔偿是另一道难题。水女士自己想出了一个可操作的方案:把家里客厅的玻璃换成透光率低的特种玻璃,这样能有效减弱射入的强光,改造费用合计6.5万元。
法院觉得方案合情合理,当庭判决开发商赔偿水女士6.5万元,二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案子判完,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2025年6月5日,也就是世界环境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水女士与该房地产公司的相邻光污染侵害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列入其中,向全国公开推广。
当年全国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2.9万件,最终入选年度典型案例的只有10件,水女士这案子就是其中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在说明中特别强调了一点:在检测标准暂时缺位的情况下,法院以普通公众的生活感受作为认定尺度,以现场勘察替代精密仪器,做到了保护当事人权益与客观实际相兼顾,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照的裁判路径。
这件事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来看,其实折射出一个现实:中国对建筑玻璃幕墙光污染的规范建设,一直在持续推进。早在2012年2月,上海就率先实施了全国首部玻璃幕墙地方管理办法,对住宅、学校、医院周边的幕墙使用作出明确限制。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进一步收紧了新建项目的幕墙使用范围。国家标准层面,2021年正式实施的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对反射光控制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法规在推进,现实中的漏洞还需要一件件案子去填补。水女士的胜诉,不是靠运气,是靠法官敢于在规则暂时空白的地方坚守常识。
也给所有城市建设者提了醒:高楼再亮眼,也不能牺牲普通人的正常生活。如今相关规范持续完善,司法也愿意为百姓撑腰。相信往后这样的 “白昼炼狱” 会越来越少,家家户户都能拥有舒适自在的居家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