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4 岁男孩带同村 13 岁女孩回家并发生了关系,男孩说女孩是自愿的,但女孩家长不乐意,直接报了警,要男孩接受法律制裁。男孩家人慌了,当即找到女孩家人想要私了,并提出,只要对方撤诉,那他家愿意赔偿 8 万元。谁知,等男方支付了 1 万元后就后悔了,一直不肯支付剩下的钱。
这件事发生在四川的一个普通农村,两个孩子都是同村的,平时也经常在一起玩。男孩刚满十四岁,女孩比他小一岁,还不到十四岁。两个孩子年纪都不大,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懵懵懂懂,一时冲动就做出了出格的事。
女孩回家后,细心的家长发现了不对劲。在家长的再三追问下,女孩才说出了实情。女孩的父母又气又心疼,当即就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就展开了调查。男孩被带到派出所后,承认了自己和女孩发生了关系,但他一直强调,女孩是自愿的,自己没有强迫她。
然而,法律可不是这么规定的。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只要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不是自愿,都可能构成犯罪。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专门设定的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
男孩的家长得知这个消息后,彻底慌了神。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两个孩子你情我愿的事情,竟然会上升到犯罪的程度。如果男孩真的被判刑,那他这辈子就毁了。
为了保住儿子,男孩的父母赶紧找到女孩的家里,又是道歉又是求情。他们希望女孩的家长能够撤诉,不要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
一开始,女孩的家长态度非常坚决,说什么都要让男孩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架不住男孩家长的软磨硬泡,再加上考虑到两个孩子都是同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男孩的家长愿意赔偿女孩一笔钱,作为对女孩身心伤害的补偿。而女孩的家长则答应,向警方出具谅解书,申请撤案。
双方还专门写了一份书面协议,把这些内容都写得清清楚楚。协议签好后,男孩的家长先支付了一部分钱,说剩下的钱过几天再给。
女孩的家长也比较通情达理,想着都是乡里乡亲的,不会赖账。于是,他们按照协议的约定,向警方递交了撤案申请和谅解书。
警方经过审查,考虑到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情节比较轻微,再加上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作出了撤案的决定。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圆满解决了,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男孩的家长看到警方撤案了,儿子没事了,立马就变了脸。他们开始找各种借口,拒绝支付剩下的赔偿款。
女孩的家长多次上门讨要,都被男孩的家长赶了出来。男孩的家长还振振有词地说,既然案子已经撤了,就说明自己的儿子没有犯罪,那他们就不应该再赔钱了。
女孩的家长又气又无奈,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然会这么不讲信用。当初是他们哭着喊着要私了,现在目的达到了,就翻脸不认人了。
协商无果后,女孩的家长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男孩的家长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下的赔偿款。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
男孩的家长说,他们当初签订赔偿协议,是以为儿子会被判刑,所以才愿意出钱。现在案子撤了,儿子没有犯罪,那这份协议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他们认为,这属于重大误解,协议应该撤销。
而且,他们还觉得,赔偿金额太高了,显失公平。两个孩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女孩并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不应该要这么多钱。
女孩的家长则反驳说,这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是真实有效的。他们已经按照协议的约定,出具了谅解书,申请了撤案,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现在男孩的家长单方面反悔,拒绝支付剩下的钱,是不讲诚信的表现。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院指出,在双方签署协议的时候,男孩是否构成犯罪、会不会被追责,还没有定论。男孩的家长是在明知儿子面临刑事风险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换取对方的谅解。这是他们自己权衡利弊后作出的选择,不存在什么重大误解。
最终,法院判决男孩的家长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付清剩下的赔偿款,还要支付逾期利息。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很多人都拍手叫好。大家都说,做人要讲诚信,不能出尔反尔。既然签了协议,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