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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人五味杂陈啊!5月17日,齐鲁晚报·果然视频报道,河北承德一起强奸案引发全网

看得人五味杂陈啊!5月17日,齐鲁晚报·果然视频报道,河北承德一起强奸案引发全网撕裂。

1995年出生的硕士王明,与网友刘丽首次线下见面,车内发生亲密行为后,刘丽报警称被强奸。事后王明母亲支付30万元,刘丽签署谅解书,先后5次向警方改口称"自愿",但一审法院仍认定强奸罪成立,判三缓四。王明不服,已上诉,二审尚未宣判。

这事得掰扯明白。2024年10月,单身的王明与单身的刘丽网上相识,聊了三个月。2025年1月26日,王明返乡过年,两人首次见面,把车停在承德某停车场。

据判决书,两人在后排搂抱、亲吻,刘丽还主动发生了口部亲密行为,随后一起下车买了避孕套。王明提议去酒店,刘丽明确拒绝。

回到车上再次亲密后,刘丽称王明在她说"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报警。

案发次日,王明被刑拘,次月被逮捕。在长达11个月的羁押里,他始终坚称无罪。转折点出现在2025年3月,王明母亲找到刘丽,赔偿30万元,刘丽出具刑事谅解书。

此后刘丽在5次笔录中全部改口,称两人系自愿发生关系,理由是"想往情侣方向发展""不想让他受重罚""当时情绪激动误判"。可到了7月,她再次推翻自己,称此前误以为"谅解"就等于"自愿",实际上并非自愿。

很多人看不懂:钱都收了,字都签了,女方自己都说是自愿了,法院为啥还判强奸?

这里头藏着个法律门道。强奸罪是公诉罪,一旦公安机关立案,就不是女方说撤就能撤的。30万元和谅解书,在法律上只能影响量刑,不能抹掉"违背妇女意志"这个定罪核心。

法院看的是案发时的事实,不是案发后的态度。刘丽前4次笔录稳定陈述"明确拒绝后被强行发生关系",这是案发后第一时间、最未经污染的陈述,可信度最高。

中间5次改口发生在收钱之后,法院完全有理由怀疑受到了经济因素干扰。最后她又翻回来,恰恰说明中间那5次可能不是真实意思。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认知盲区:亲密行为不等于性同意。搂抱、亲吻、甚至购买避孕套、发生口部亲密行为,在法律上都不能推导出"她愿意发生性关系"。

性同意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每一步都可以喊停,每一秒都可以撤回。刘丽明确拒绝了去酒店,回到车上再次表示"不愿意",这就是明确的否定信号。男方如果认为"前面都同意了,后面不可能不同意",那是把亲密关系当成了连续自动确认,这是大错特错的逻辑。

再说那30万。在男方和家属眼里,这钱买的是一个"无罪"的机会。在女方眼里,这可能是补偿,也可能是压力下的妥协。

但法律不允许"花钱消灾"来否定犯罪事实。如果收了钱改口就能脱罪,那有钱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受害人就会被二次伤害。法院坚守"事后谅解不等于事前同意"这条底线,是在保护所有可能处于弱势的女性。

当然,这个案子的撕裂感在于:两人都是单身,事前有亲密互动,事后还有"往情侣方向发展"的表述。男方觉得自己冤,认为这是一场"感情纠纷被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可问题在于,女方身上的淤青、划伤,以及第一时间报警的记录,都是客观证据。男方称伤痕是事后争执中女方抓挠所致,但法院结合全案证据,认定暴力发生在性行为过程中。

判三缓四,对男方来说留有案底,对人生影响深远。他一个硕士学历的职场人,以后考公、升迁、出国,处处受限。30万花了,刑也服了,但强奸犯的帽子摘不掉。他上诉,是想赌二审能翻盘,可难度极大。

对此大家怎么看?


信息来源:齐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