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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怀孕五个月愣是没诊出来,这庸医真害人!福建福州,女子阿红的大姨妈三个月

太离谱了!怀孕五个月愣是没诊出来,这庸医真害人!福建福州,女子阿红的大姨妈三个月都没来了,她寻思着是月经不调,赶紧跑去看了中医。结果那中医馆前前后后给她看了三回,每回都说她是月经后期、气血亏虚,开了一堆调理的中药。她老老实实喝了快两个月,大姨妈还是没影。后来身体越来越不对劲,又赶上感冒吃了头孢等西药,实在扛不住了去检查了下,竟怀孕五个月了!因为吃了太多药不敢留,只能引产。她找中医馆要赔2.7万,人家只肯出1万,说是她自己没说怀孕。最终在记者和卫健部门调解下才达成一致。

据第一帮帮团报道,阿红当时都快崩溃了。本来只是担心卵巢早衰,毕竟大姨妈停仨月,换谁都慌。

没曾想,一番折腾,孩子没保住,自己还遭了大罪。

她喝中药那俩月,天天按时按量,一口没落下,家里人还劝她,调理得慢慢来,总会好的。

哪曾想,调理的药喝了一肚子,大姨妈没盼来,倒盼来了怀孕的消息,还是五个月,想想都后怕。

更坑的是,中间她感冒了,吃了头孢之类的西药,当时压根不知道自己怀孕,什么药都敢吃。

等身体越来越差,浑身没劲儿,吃啥都吐,实在扛不住了,才去大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医生一说怀孕五个月,阿红当场就哭了。不是开心,是绝望。

医生说,吃了那么多中药西药,孩子大概率不健康,不建议留。

没办法,只能做引产。那种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太窒息了。

阿红缓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找了那家中医馆。

她要2.7万赔偿,不算多吧?毕竟身体受了伤,精神也遭了打击,还有引产的费用。

可中医馆的态度,真的让人火大。说阿红自己一开始就说是月经不调,跟他们没关系。

还说只愿意出1万人道主义赔偿,多一分都没有。这不是甩锅是什么?

阿红越想越气,协商不成,只能找记者帮忙,还反映给了卫健部门。

现在网上都在说,这中医馆就是摆烂,妥妥的医疗翻车现场,太不负责任了。

有人说阿红也有责任,没主动说可能怀孕。可我就想问,看病难道不是医生主动排查吗?

三次就诊,医生连一句你是不是怀孕了都没问,连基本的排查都不做,这能怪阿红吗?

说到这,肯定有人想问,中医馆这种失误,算不算过错?该不该赔偿?阿红的索赔能站得住脚吗?

据《民法典》1218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阿红三次去中医馆,医生都诊断为月经后期、气血亏虚,压根没排查怀孕,这就是明显的诊疗过错。

正是因为这个过错,阿红才喝了俩月中药,后来又吃了西药,最终不得不引产,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1224条也有明确规定的医疗机构免责情形,如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跟这事一点不沾边。

中医馆拿阿红自己说月经不调当挡箭牌,根本站不住脚。作为医生,排查育龄女性怀孕,是基本的诊疗常识,不能因为患者没说,就省略这一步。

说白了,中医馆就是没尽到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多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绝不是他们想赖就能赖掉的。

这事最让人膈应的是,医生的疏忽,让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没了,还让阿红遭了这么大的罪。

最终,在记者介入和卫健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赔偿金额没详细说,但中医馆肯定是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说句实在的,医者仁心,连基本的排查都做不到,还当什么医生?这波操作真的太拉胯了。

你们觉得,中医馆赔1万够吗?欢迎各位针对本案,在评论区一起来留言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