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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给力,大快人心! 根据彭博社8号报道,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团冻结向受制裁中国公

相当给力,大快人心!

根据彭博社8号报道,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团冻结向受制裁中国公司支付款项,现在已经被我们中方企业起诉。

海越能源集团通过花旗和摩根大通向一家香港公司(中国中油)支付约4000万美元石油货款。钱划走了,收款方却没收到。两家银行后来才告知,资金被美国财政部(OFAC)冻结了。

海越能源不干了,分别在上海金融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把两家银行告了,核心就一句话:你凭啥拿美国的“家法”来罚中国的钱?

这案子最魔幻的地方在于时间线。海越能源汇款是在2023年7月,而收款方被美国正式列入制裁名单是2024年2月。也就是说,银行动手扣钱的时候,对方在法律上还是个“清白身”。

这就好比交警因为你明天可能超速,今天就把你驾照吊销了。银行如果拿不出确凿的“实时制裁”证据,这种“预防性冻结”在商业合同和金融监管层面都站不住脚,属于典型的滥用合规权力。

以前遇到这种事,中国企业往往忍气吞声,怕被踢出美元结算体系。但现在风向变了,中国有了《反外国制裁法》和《阻断办法》。这次起诉,本质上是中国司法对“长臂管辖”的一次正面硬刚。

商务部已经明确下令不得承认、不得执行某些外国单边制裁,花旗和摩根大通作为在华经营的金融机构,面临一个两难选择题:是听美国主子的话继续扣钱,还是遵守中国法律赔钱道歉? 这次起诉就是要逼它们在中国市场和美国霸权之间做个了断。

即便中国法院判海越能源胜诉,如果这两家银行在中国境内的资产不够赔(4000万美元不是小数目),执行起来会非常棘手。更残酷的可能性是,这笔钱实际上已经被OFAC“没收”进了美国国库,银行手里根本没有钱退给你。

这场官司更大的价值在于“立规矩”——通过判例确立赔偿义务,迫使跨国银行未来在处理涉华业务时,不敢再无条件跪舔美国制裁,必须掂量在中国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