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哥接到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对方声称:200多公里的老家有亲戚重病要赶回家看望,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敲定费用600元,不料,车子刚开出2公里,男乘客就说,他们没钱,等回到家了让母亲帮代付,的哥信以为真,冒险相送,没想到,回到老家后,女乘客找借口先溜了,男乘客接下来的神操作差点没把的哥气晕。
安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在这一行已经干了6年,平时对待顾客认真负责,开车的时候也很谨慎小心。
开网约车的这6年,安先生遇到形形色色的顾客,但是总体来说,都让他可以理解。
可最近的一次遭遇,差点没把他气晕过去。
4月14号晚上10点左右,安先生在路上驾车找客人,突然有一男一女在路边招手。
安先生一看到有人招手,立刻就来了精神,他缓缓地把车开到他们身边,然后摇下车窗。
没等安先生开口,男子说道:“师傅,去xx村去不去?”
安先生听到那个地址,瞬间就面露难色,因为男子说的那个地方很远,距离他们当前的地址有两百多公里。
说真的,大晚上的,开车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还要空车回来,如果费用太低,根本不划算。
男子看安先生为难,接着语气近乎哀求道:“师傅,你帮帮我们吧,我家里有人病重,我赶回去看望他,你就当行好事,送我一程。”
安先生听到这,心立刻就软下来,这个男子看着也就20来岁,还是个大小孩,出门在外不容易,能帮就帮一把。
安先生估算了一下,来回的油费,还有140多的过路费,他得收个700块才划算。
可安先生提出这个价格后,男子立马不乐意了,说安先生收得太贵,让他再便宜点。
两人讨价还价,最终敲定费用为600元。
车子上路了,安先生专心致志地开车,希望安全地把两人送到目的地。
不料,车子开出大概2公里远的距离的时候,男子突然开口了,他说他身上没有钱,不过师傅把他送到家后,他会让妈妈帮忙付车费。
安先生听了有一点犹豫,不过他考虑到时间很晚了,两个年轻人不容易,最后还是信了他的话,把他们送回家。
一路上,安先生小心谨慎驾驶,两位乘客上车没多久就睡了,尤其是女乘客,全程几乎不说话,上车后就把头枕在男子的腿上闭眼不出声,男子也很快闭目养神。
一路奔波两百多公里,深夜总算快到目的地,安先生心里悬着的钱也盼着有着落。
可刚到村口附近,男乘客突然开口,说女生不方便跟他一同回家,想先下车自己走回去。
安先生没多想,靠边停了车,看着女乘客独自下车离开,丝毫没察觉这是对方的圈套。
女乘客一走,男乘客又让安先生往前开了一小段,说到地方了。
安先生刚把车停稳,还没来得及开口提车费,男乘客猛地拉开车门,拔腿就往路边漆黑的巷子里跑,转眼就没了踪影。
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深夜长途奔波,满心以为是帮人救急,到头来竟被耍得团团转,安先生又气又急,当即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后来经警方调查,这名男子竟是多次恶意逃单的惯犯,最终在警方介入下,安先生才追回了这笔600元车费,逃单男子也被依法拘留,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民法典》第813条规定,旅客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本案中安先生与乘客达成600元运输约定并完成200多公里运送服务,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乘客以到家代付为由骗取信任后逃单,拒不支付车费,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足额支付车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本案两名乘客分工配合恶意逃单,非法占有司机运输服务与劳动报酬,且该男子为多次逃单惯犯,扰乱正常营运秩序与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的违法情形,公安机关据此对其予以拘留,同时追回车费,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