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多年,为丈夫生下三个孩子后,就辞去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不幸的是,女子得了恶性肿瘤,需要治疗费用,丈夫却置之不理,女子发现原来丈夫早已经有了外遇,接二连三地转钱给情人,而对于自己的治疗费均以生意亏损等理由,女子气愤之下把丈夫和小三起诉,并且递交了所有的证据,法院判了。
女子和丈夫结婚后,她接连生下三个孩子,为了照顾家里,干脆辞了工作,每天围着孩子和灶台转,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从不让丈夫操心。
可命运偏不遂人愿,去年她总觉得浑身没劲儿,去医院一检查,竟是恶性肿瘤。
拿到诊断书那天,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一个念头就是得赶紧治病,可看病需要一大笔钱,她多年没工作,手里根本没积蓄。
她找到丈夫,哭着跟他说自己的病情,想让他拿出钱来治病。
可丈夫却一脸冷漠,说生意亏了本,手里根本没钱,让她自己想办法。
她看着丈夫不像是装穷,心里又急又怕,只能到处找亲戚朋友凑钱,先做了第一期治疗。
治疗期间,她在家养病,偶然拿起丈夫落在家里的手机充电,屏幕亮起来时,弹出一条转账提醒。
她好奇点开一看,竟是丈夫转给一个女人的钱,数额还不少。
顺着聊天记录往下翻,她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丈夫早在她生病前就有了外遇,这大半年来,已经陆陆续续给那个女人转了十几万。
而另一边,自己每次跟他提治疗费,他都说没钱,原来钱都给了情人!
女子气得浑身发抖,这么多年的付出瞬间成了笑话。
她强忍着眼泪,把丈夫转账的记录、聊天记录全都截图保存下来,又整理了自己的诊断报告、治疗缴费单,一纸诉状把丈夫和那个女人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她拿出所有证据,字字泣血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自己为这个家操劳半生,如今身患重病,丈夫不仅不管不顾,还转移财产给情人,天理难容。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情人的钱款违反公序良俗,全部无效,判决情人返还所有转账。
同时,鉴于丈夫对患病妻子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支持了女子要求丈夫承担治疗费的诉求。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女子积压多日的情绪终于爆发,坐在法庭门口哭了很久,这眼泪里有委屈,也有终于讨回公道的释然。
这事儿听着真让人憋气,这位女子为了家庭,辞了工作,一门心思相夫教子,把青春和精力都搭了进去。
结果自己得了重病,正是需要丈夫拉一把的时候,丈夫倒好,不仅不掏钱,还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情人,这简直就是往妻子心口上插刀。
婚姻里,夫妻本就该相互扶持,尤其是在一方遇到困难的时候,另一方更应该伸出援手。
可这位丈夫倒好,把责任和义务抛到脑后,只顾着自己快活,这种行为实在太不地道。
他这么做,不仅伤了妻子的心,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更触犯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再说说那个情人,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收人家的钱,这也不是啥光彩的事儿。
她以为占了便宜,其实最后也得把不该拿的钱还回去,落得个名声扫地,真是得不偿失。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这个案例中,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情人,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法院判决情人返还转账,正是依据这一法条,维护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