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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男子花10万多元,先后7次购买了34瓶茅台酒,事后发现其中17瓶酒不对

江苏昆山,男子花10万多元,先后7次购买了34瓶茅台酒,事后发现其中17瓶酒不对劲,他赶紧向市监局举报,经过鉴定,这些酒里面共有21瓶假酒。男子提供了其中2次的购买视频,本以为胜券在握,万万没想到,市监局竟然只对老板进行警告处罚,并不认可售假行为。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让他大跌眼镜!

晁先生在江苏昆山的一次购物经历,让他心力交瘁,他花10万多元,先后7次在一家烟酒商行买了34瓶飞天茅台。

本以为这肯定是正品,没想到其中17瓶先被鉴定为假,后续补充的4瓶也未能幸免,总共21瓶全是假货。

2024年底,晁先生发现他买的这些茅台不对劲,便赶紧向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

2025年1月23日,晁先生带着17瓶疑似假酒上门,提出对这批酒进行鉴定,市监局随即委托茅台公司鉴定。

次日,鉴定结果显示:这些酒的包装与原厂特征不符,并非茅台公司生产。

看到假酒的证据确凿,晁先生这下心里有底了,心里暗自琢磨着,这次至少能退酒,说不定还能给他一笔不小的赔偿。

为了让这次维权十拿九稳,晁先生还补充提交了两次购买的完整视频:一段清晰拍下了4瓶茅台的喷码,另一段更是记录了从进店选购到装车的全过程。

晁先生自信满满,认为铁证如山,肯定跑不了。

然而,市监局的处理结果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2025年7月28日,市监局向商家店主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商家竟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任何异议。

几天后,正式处罚决定下来了,市监局只针对商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了警告处罚。

而对于“销售假酒”的核心行为,市监局却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予行政处罚。

更让晁先生气不过的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收到过任何关于处罚结果的通知,直到后来提起行政诉讼,他才从法院调取材料时知道了这个结果。

晁先生彻底懵了,他有官方鉴定书,还有完整的购买视频,证据链不可谓不扎实,怎么就不被认可了?

市监局给出的理由是,视频未全程录制,证据链不完整,因此不予采纳。

晁先生提出,视频里面有酒的喷码,这个可是具有唯一性的,商家也拿不出对应批次的进货记录来反驳,为什么就不行呢?

更让他觉得离谱的是,这家商行在案发后直接关门闭户、人去楼空,而且从头到尾没提供过任何供货单据和喷码记录。

眼看着证据确凿,市监局却只给个警告,这杨的处罚实在太轻了,简直就是“高举轻放”。

一气之下,晁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可结果再次让他大跌眼镜。

法院经过审理,竟然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晁先生表示不会放弃,他准备上诉,并计划通过行政复议继续维权。

晁先生始终认为,市监局不仅处罚过轻、认定事实错误,还存在未依法履职、程序不当等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实名举报应告知处理结果。

市监局对于晁先生的举报,他们仅作出警告处罚,还没有告知晁先生,属于程序违法,这一点足以证明该行政行为不合法。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晁先生有官方鉴定的假酒结果、购买视频、付款记录,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商家无法提供进货或者销售记录反驳,市监局仅以“视频未全程录制”否定售假事实,证据认定明显不当。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可处警告至5万元罚款。

商家售假的行为证据确凿,就算不给晁先生赔偿,但商家售假21瓶、案发后闭店失联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较重,仅予警告处罚过轻、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晁先生上诉有很大可能胜诉,具体结果如何,我们静待法院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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