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件事情非常搞笑。来自于清华大学的劳姓教授。
劳教授的手机里,App Store的地区设置还停留在加拿大。这个事实本身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她在多伦多大学访学一年,账号跟着人走,是再正常不过的操作。问题从她回国之后开始。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她下载交管12123处理违章,她下了,下错了,扣了三十五块钱。然后她投诉,没得到回应,于是得出结论:在中国维权太难。
这个推理链条的每一环都值得停下来看一看。一个法学教授,在归因这件事上,犯了一个连大一法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她的手机账号在加拿大区,中国官方交管APP只在中国区上架,这是苹果公司应用商店的地区授权规则,不是交管部门的服务缺陷。她下载的那个仿冒APP来自加拿大区商店,扣费主体是那家第三方开发者,退款路径是苹果的客服流程。这件事从头到尾,交管部门唯一做错的事情,是工作人员好心建议她下载一个APP,而这个建议被她当成了某种官方承诺。
她说自己“投诉无门”。她投诉的是谁?是交管部门,还是12345?一个法学教授,不会不知道投诉对象必须与责任主体对应。她向交管部门投诉自己因为苹果账号地区设置而误下第三方APP,就像向物业投诉自己因为不会用遥控器而买了错误的付费频道。物业唯一的回应只能是沉默,因为这件事跟物业没有关系。
网友的评论比任何分析都精准:“堂堂清华大学教授搞不定一个手机APP。”这句话的杀伤力不在于羞辱,而在于它指出了一个事实:劳教授在这件事上暴露的,不是知识盲区,而是归因能力的缺失。一个研究刑法的人,每天的工作就是判断谁该为某个结果负责。她把“我的手机设置错了”这件事,一路推理成了“这个社会的维权机制有问题”。这个推理的起点和终点之间,隔着的是她自己的手机屏幕。
更值得玩味的是她对“维权”这个词的使用。维权的前提是权利被侵害,而这件事里她的权利从头到尾没有被任何人侵害。她只是在苹果商店里点了一个购买确认,扣了三十五块钱。如果这也能叫维权,那每一个在应用商店里误触了“购买”按钮的人,都应该向工信部投诉。一个法学教授把个人操作失误包装成体制性问题,这已经不是手机用得好不好的问题了。这是把“我永远是对的”写进了自己的法理学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