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女子:冰哥,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异两年,谈了一个准备再婚的对象。我自己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准备领证,对方提出,结婚之后要把他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面。
大冰:他给出的理由是什么?
连麦女子:他说,两个人既然要一起过日子,房子就该共有,这样他才有安全感。还说不加名字,就是我没打算真心跟他好好过,心里防备着他。
我有点纠结,房子是我上一段婚姻结束之后,自己辛苦攒钱买的。一旦加名,就等于分出去一半。可我要是拒绝,他就说我不信任他,闹情绪。
大冰:先讲法律。这套房子是你婚前全款购置,原本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只要房产证不添加对方名字,就算领证结婚,房子依旧是你单独所有。
一旦加上对方名字,视为你对他的赠与,房子立刻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将来如果感情破裂分开,他有权分割房产。
连麦女子:那如果我跟他签协议,约定加名之后,要是他出轨或者提离婚,就自动放弃房产份额,这样有用吗?
大冰:这种约定有很大不确定性,很多类似的忠诚协议法院不一定认可。不要寄希望于一纸协议去约束人性。
真正想踏实过日子,靠的是两个人互相体谅,不是拿房产加名当作忠诚度的考核条件。真正没有私心的人,不会拿安全感当借口,要求你把半生积蓄拿出来做担保。
连麦女子:那我该怎么回复他?我不想直接把关系搞僵。
大冰:你可以坦诚沟通。告诉他,房子是你辛苦打拼的底气,愿意好好经营这段婚姻,但房产加名这件事不能答应。
你可以在其他方面付出,但是这套房产的底线守住。如果他因为你不同意加名字,就认定你不够爱、不愿意结婚,那你就要好好想一想,他想结婚,到底是想和你过日子,还是想分得你的资产。
连麦女子:明白了冰哥,我好好跟他谈一次,守住底线。
大冰:再婚更要保护好自己的资产。下一位。
你们对这段连麦怎么看?
大冰的智慧 大冰哥语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