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流外人田?”江苏扬州,一男子是村干部,他开绿化工程公司,2年拿下本村14个工程。项目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被群众举报后,村里副书记说,他没太关注此事。网友:此地无银三百两!
据10月14日澎湃新闻报道,2026年10月,有村民实名向媒体反映,本村一名在职村干部,私下注册了一家主营绿化工程的公司。
他在整整2年时间里,接连拿下了本村14个集体项目。
这些项目,全由村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发包方,资金也都来自村集体账户。
这些项目,基本都是村里的小型基建、道路修整、绿化补种这类工程。
虽然单个项目的金额不高,但架不住数量多,2年时间里累计14个,几乎把村里能拿出来的小微工程都包圆了,觉得这里面猫腻太大。
记者联系到村里的副书记了解情况,对方说平时没太关注这件事,不清楚具体细节,然后说他在开会,就挂断了电话。
目前,相关部门已正式介入,安排专门的核查小组,对所有14个项目复盘。
截至新闻发布时,14个项目的总金额、每个项目当初是直接发包,还是走了招投标流程,这些关键信息还没有对外公开。
从目前公开的线索来看,争议点不是工程本身的质量好坏,而是身份和流程的冲突。
这名村干部,本身就是村里事务的参与决策者,手里握着村级工程的发包话语权。
他转头自己开公司,来接村集体出钱的项目,相当于自己参与决定把项目发包给自己,存在利益冲突。
如今,所有项目的发包是否完全合规?有没有该走公开招标,却直接跳过的情况?有没有按照要求执行基层干部的回避制度?这些都是接下来核查的。
目前,这件事还处在核查阶段,没有官方的最终定性,所有结论,都要等正式通报出来才能确定。
在我看来,自己发包给自己,有点意思。
很多村级小微工程,单个金额不大,很容易被人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理由搪塞过去。
看似工程没出问题,实则从根上破了规矩。
村干部掌握着集体资金,结果转身成了工程的承包人,就算没想着谋私,也绕不开程序违规的嫌疑。
村里的副书记一句没太关注,就是监管不到位,14个工程2年都没人过问,村民的集体权益,根本没法得到保障。这类事根本不是小事。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基层干部不得违规干预、插手乡村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在项目发包中搞虚假招标、规避招标。
具体到本案,在职村干部开办工程公司,承接本村集体项目,即便工程质量合格,只要没履行公开公示、集体回避的合规流程,就已经违反规定了。
相关部门有权对全部项目,启动核查,纠正违规发包行为。
不要觉得村干部接本村工程,是熟门熟路,办事放心,但恰恰是这种熟人便利,把本该公开透明的集体工程,变成了自己的生意。
村级小微工程监管,不是查工程质量,而是先把“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身份彻底分开。
只要身份混在一起,哪怕活干得再好,集体资金的安全也根本守不住。
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果是村集体的企业挣的钱,又归了村集体,这没啥好说的,如果装了个人腰包,这就有的说了。
对此,你怎么看?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202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