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嫖娼要拘留罚款,出轨、非法同居却常被当成私下感情,这算哪门子公平?
闹到离婚,分财产就收场,犯错的人拍拍屁股走人,受伤的人自己咽?流血事件还少吗?我就想问,凭啥谈感情就能躲过惩罚?
但问题就在这儿:嫖娼和出轨、非法同居,本质不都是对婚姻忠诚的践踏、对伴侣的伤害?结果一个进去交罚款,一个常在道德层面打转。说轻了是双标,说重了,就是给低犯错成本开后门。
犯错成本这么低,道德底线能不垮?底线一垮,信任、家庭、孩子全跟着遭殃,犯罪只会更多。法律凭啥两套尺子,敢不敢一样处罚?难道披上“感情”的外衣,伤害就不算伤害了?
这事真不该双标。要罚就按同样的逻辑罚,要管就别只挑好管的管。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难道谈感情就能躲过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