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就任性?!” 江苏常州,一位农户多年苦心栽种的上千株苗木,被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开着挖掘机强行清理干净了。该执法部门也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不同意赔偿全部损失。农户感到十分委屈,同时也感受到了压力,他不知道和政府机关打官司,会不会被区别对待。
先说结果吧,这官司不但敢打,还打成了。10 月 8 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行政赔偿判决书,溧阳竹箦镇政府强铲村民苗木这事,算是画上句号了,法院判镇政府赔 98 万多元。
事情的主角叫张江,是溧阳竹箦镇北村的村民。从 2010 年起,他租了村里其他村民 6 亩多地,再算上自己家近 2 亩地,拢共 8 亩出头,一门心思种苗木,种的是榉树、垂丝海棠、香樟这三种。
那十几年,他起早贪黑,浇水、施肥、修剪,指望着树长起来能卖个好价钱。老话讲十年树木,这一种就是十多年,苗圃里的树一天天蹿高,眼看就要到能出手收成的时候。
谁能想到,2023 年 12 月 25 号,意外来了。那天,村委的工作人员,还有镇政府下属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人,一起到了张江的苗圃,开着挖掘机,不由分说就把他种的树给清了。
上千株苗木,十几年的心血,一天之内全倒在了挖掘机底下。张江站在地边上,看着自己一棵棵亲手种起来的树被连根推平,那滋味,放谁身上都咽不下去。
张江不服气,一纸诉状把镇政府告上了法院。他等的就是一个说法:凭什么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这么把我的树推了?
法院没让他白等。2025 年 1 月 7 号,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一审认定,镇政府强制清除林木的行为违法。镇政府不服上诉到常州中院,同年 5 月 15 号,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违法这俩字,板上钉钉。
到了这份上,镇政府才松了口,承认自己行为违法、同意赔。可赔多少,又起大分歧了。
2025 年 6 月,张江向镇政府提出赔偿申请,他主张树木损失 400 多万。两个月后,镇政府给了答复,可这份答复根本没对苗木损失、赔偿责任做个实质认定,说白了就是变着法儿不肯痛快赔。张江没办法,只能再告到法院。
进了法院,就得拿证据说话。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2026 年 3 月结果出来:按栽培技术规程,张江的苗木损失一共 98 万 1340 元。香樟 121 株,一株 2100 元;榉树 243 株,一株 800 元;垂丝海棠 1211 株,一株 1211 元。另外他还掏了 5 万块钱评估费。
到这儿,镇政府又不乐意了,抛出一套歪理:说这 8 亩多地,只有不到 2 亩是张江的承包地,剩下 6 亩多是向别的村民流转来的,这部分不该镇政府赔。按它那个算法,只肯出 20 多万,一下缩水了四分之三还多。
张江自然不答应,两边又杠到二审。常州中院这回没含糊: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镇政府向张江赔 98 万 1340 元,那 5 万评估费也由镇政府承担。
这案子,从树被推平到最终宣判,前后走了两年多,中间村民的委屈、担心,全都得硬熬过来。说到底,普通老百姓跟政府部门打官司,怕的不是讲道理,是怕对方一纸行政命令压下来,让你连个讲道理的地方都没有。
可这案子恰恰给了个答案:执法部门违法了,法院照样判它赔偿;它想赖账、想只赔一小部分,法院也不答应。法律面前,不看你是什么部门,只看你有没有道理。
还有一点挺扎心,树是 2023 年底推的,钱到 2026 年才判下来,两年多,那几千株树早没了,地里空空。就算赔足了,耽误的光景也补不回来。所以说,执法不能想动手就动手,催告、文书、法定程序,一步都不能省。
往好了看,这案子至少立了个标杆:谁违法谁买单,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是纸糊的。你担心被区别对待,可白纸黑字的判决就摆在那儿,法院替你把账算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