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杀不死的美国田纳西州女死刑犯克丽丝塔·派克,已经出院被送回监狱了。2026年9月30日,她在被注射两剂致死剂量的戊巴比妥后不但没有死亡,还在睡梦中打起了呼噜,几天恢复了意识并能正常说话。田纳西州州长比尔·李随即叫停该州今年剩余所有死刑执行,围绕“该不该再杀她一次”的法律战,也随之打响。
杀不死的美国女死刑犯,已经出院被送回监狱了。克里斯塔·派克,50岁,田纳西州死囚。9月30日那天,行刑人员给她注射了两剂致死剂量的戊巴比妥。
按照正常流程,这管药推进去,几分钟人就没了。可派克没有。她躺在行刑床上,呼吸还在,胸口还在起伏,后来甚至传出了打鼾的声音。
行刑持续了超过一个小时,针头在她手臂上扎了又扎,至少7次穿刺,药没进血管,渗进了皮下组织。她被救护车拉走的时候,人还是活的。
几天后她醒了。昏迷了6天,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律师那边已经在准备撤除生命支持的评估了。10月6日早上,她突然睁开眼睛,问了一句“我在哪”。她记得自己要被处死,但对被送医的过程没有完整记忆。
律师说她醒来的时候“愤怒且困惑”。又过了几天,她能说话了,能在别人搀扶下走动,肺部状况好转,开始正常进食。10月9日,律师团队确认,派克已经从医院出院,被送回了监狱,继续在监狱里接受治疗。
田纳西州州长比尔·李在事发当晚就下令暂停该州今年剩余所有死刑执行,并请了一位前联邦检察官牵头做独立审查。州监狱系统负责人已经递交辞呈,月底走人。现在的问题是:要不要再杀她一次。
从法律先例看,重新执行在理论上有依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47年在“路易斯安那州诉雷斯韦伯案”中裁定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情况:一个叫威利·弗朗西斯的黑人少年,被送上电椅,电流通了,人没死,哭着说“放我下来”。州政府后来把他再电了一次,这次死了。
最高法院当时的态度是:第一次执行因为机械故障失败,不算一次“真正的刑罚”,所以重启程序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这个判例至今没有被推翻。
但派克的律师手里有另一张牌。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酷且非同寻常”的行刑方式。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可以杀她,但不能用不人道的方式折腾她。
律师正在主张的就是这个方向。派克被送回医院的时候,双臂严重肿胀、灼伤、起水泡,先后出现血栓、肺部感染症状,还有认知障碍,说话或行动时会突然忘记自己正在做什么。
这些医疗记录,都在指向一个结论:行刑方式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不符合法定程序。一旦法院采信这个逻辑,重新执行就不再是“把没做完的事做完”,而是“用违宪的方式再伤害她一次”。
派克这个案子本身也绕。她1995年18岁的时候,和男朋友一起折磨并杀害了同学科琳·斯莱默,手段极其残忍,被判死刑,已经在死囚牢房里单独监禁了近30年。
她的律师一直在申请减刑,理由是童年遭受性虐待和忽视、患有未经治疗的精神疾病。这次行刑失败之后,律师团队继续请求州长把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
受害者的母亲等了三十年,专程从佛罗里达赶到田纳西,想亲眼看到判决执行。结果她看到的是行刑失败、人没死、被拉走抢救。她说田纳西州政府“欠我一个交代”。
田纳西州今年已经不是第一次出这种事了。5月份处决另一个死囚的时候,行刑团队花了一个多小时都找不到合适的静脉,只能叫停。这次派克的行刑,负责建立静脉通路的那位医生,和5月份那次是同一个人。
行刑失败本身在美国现代死刑史上极其罕见。死刑信息中心的专家说,之前有7个人因为行刑团队找不到血管而活了下来,但那些案例里,致命药物根本没有被注射进去。派克的情况是:药打了,两剂都打了,人还活着。这是头一遭。
接下来的走向,大概有两种可能。田纳西州在审查结束后决定再次申请执行日期,然后双方在联邦法院系统里再打一轮官司,围绕第八修正案和派克的身体状况拉锯。
或者,州政府评估之后觉得再审一次风险太大,政治成本太高,干脆把死刑减为终身监禁,让派克在监狱里老死。
派克的律师正在推动的,就是后一种结果。他们提交的材料里反复强调的“残酷且非同寻常”,本质上是在给州政府算一笔账:你如果想再杀她一次,就要面对一轮又一轮的听证、上诉、医学鉴定,耗费数年时间和大量公共资源,而且结果未必如愿。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法律先例说可以再杀一次。宪法修正案说不能让她再受一次折磨。两条线绞在一起,派克这条命到底由谁说了算,暂时没有答案。
信源:
光明网(环球网来源):《外媒:律师称,美国行刑失败女囚已从医院出院并被送回监狱》
中国网(新华社来源):《两轮致死注射后仍存活,美国女死囚昏迷6天醒来,现已能下床走动;是否再次执行死刑,目前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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