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柯 王耀与刘晓庆打名誉权 隐私权的官司 要充分用好国家給与你们的保护政策
众所周知,古柯、王耀与刘晓庆,分别在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经济官司,王耀已经胜诉,法院判定刘晓庆必须还王耀330万元钱,并且付两次诉讼费。古柯诉刘晓庆的官司近期内可能开庭审理。可能刘晓庆想赖账不还与拖延还账时间,反咬古柯、王耀三口与一口,起诉古柯、王耀侵犯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在此我要告诉古柯与王耀,你们与刘晓庆打官司,国家对你们是有保护政策的,你们一定要充分用好这个政策。这个政策你们可以从百度AI上查到。原话是这样说的:公众对名人的评判、批评、遣责,我们国家在法律与制度上作了给予倾斜的规定,即法律上确立了“真实恶意规则”。名人名誉权的保护强度低于普通人。普通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抹黑,一般失实或不那么友善的评价,不构成侵犯权。公众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言行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这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国家给予公众的这个保护权 ,正是因为刘晓庆这样的大名人享受了太多的社会红利还要违法乱纪,公众必须遣责他们、揭发他们。公众在遣责、揭发举报他们的时候,只要有事实依据,而难免有失误和情绪化的情况, 但只要他们不是故意的、捏造事实的,国家法律也是要对他们进行倾斜的、保护的。古柯与王耀与刘晓庆打官司,古柯与王耀举报刘晓庆的违法乱纪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都是有事实依据的,都不是恶意的,即使有方式方法不完全合规,或举报目的没有达到,他们都不存在侵犯刘晓庆的隐私权、名誉权的恶意。所以我建议古柯与王耀,都要坚持学法用法,把国家对他们的这个保护政策的文件依据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送给法院的法官们看看。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