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潍坊的郑女士碰上了一件挺意外的事。她早晨去扔垃圾的时候,在安丘市景芝镇的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包钱。
起初她只看到一张5元人民币的一角露在外面,拽出来一看,是一整包用胶带粘过、还缠着杆子的5元纸币,看着像是那种“钱束花”拆完之后剩下来的东西。
郑女士把这些纸币带回家,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才把胶带和杆子拆干净,整理出72张5元纸币。有些纸币染色比较严重,甚至已经生了虫。
说实话,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这钱到底能不能花?郑女士自己也很困惑,她把经历发到网上之后,网友们的猜测也是五花八门,有人说是保险公司送客户的花束,老人没注意直接扔了。
据我了解,这件事的关键其实不在“能不能花”,而在于这些钱到底是被人故意扔掉的,还是不小心丢掉的。
如果原主人是自愿把花束连同里面的钱一起当垃圾处理,那按照先占原则,谁捡到就算谁的。可如果人家只是扔花的时候没注意到里面还藏着钱,那就属于遗失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得妥善保管,还得想办法还给失主。
我认为,这个区分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郑女士到底有没有权利去银行兑换这些钱。
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的工作人员给的建议也很实在,让郑女士去安丘当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有特殊残损币兑换资质的网点,先做真伪鉴定,如果有污损、破损的情况,按规定是可以兑换的。
我注意到,从2026年3月31日起,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已经开始施行了,票面剩余面积达到四分之三以上的可以全额兑换,达到二分之一但不足四分之三的按半额兑换。
郑女士这72张纸币虽然被胶带粘过、折过,但整体还算完整,只要鉴定是真币,大概率是能换回来的。
不过在我看来,郑女士最稳妥的做法其实还是先报警或者交到属地派出所,把交接手续办清楚,在权属没搞明白之前别急着用。
说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聊的,其实不是郑女士捡了多少钱,而是“钱束花”这种送礼方式本身的问题。
近几年用人民币现金扎花束送人的风气挺流行,生日、婚礼、节日都能见到,看着热闹又“实在”。但据我了解,这种做法的法律风险其实不小。
人民币管理条例里写得明明白白,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制作花束的时候把纸币折叠、卷曲、用胶带粘,很容易造成物理损伤。而且鲜花花束属于“生活用品”,在生活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身就是违法的。
我的看法是,送花表达心意没问题,但拿法定货币来折腾,确实有点得不偿失。故意毁损人民币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觉得这件事还有个细节挺有意思。郑女士说那些染色严重的纸币已经生了虫,这说明这包钱在垃圾桶里待的时间应该不短了,或者说在此之前就被存放在一个潮湿、不卫生的环境里。
从我的经验来看,这种“钱花”往往是一次性的,仪式感过了之后,收花的人可能觉得拆起来麻烦,或者觉得纸币被胶带粘过、染色了不好花,干脆连袋子一起扔了。
我认为,这恰恰暴露了“钱花”这种形式的尴尬之处:它把流通货币变成了装饰品,拆开之后又很难恢复成正常可用的状态,最后往往就是浪费。
再往深了想一层,这件事其实也提醒了我们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它的核心功能是流通,不是拿来当道具的。
据我了解,已经有不少地方出现过以定制“现金花束”为幌子进行洗钱的案件,不法分子把赃款转给商家,商家取现做成花束再转手,资金链条就模糊了。我认为,普通人可能觉得“钱花”就是个礼物,离洗钱什么的很远,但法律风险是实实在在的,一旦踩线,麻烦不小。
回到郑女士这件事本身。在我看来,这72张5元纸币最终怎么处理,其实取决于一个很简单的判断:原主人到底有没有“不要了”的意思。
如果是故意连钱一起扔的,那郑女士走完银行鉴定兑换的流程,钱就是她的。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得走遗失物的程序,该报警报警,该交公交公。
我个人的感觉是,从常理推断,很少有人会故意把360块钱扔进垃圾桶,更大的可能是花束的接收者或者处理者没注意到里面还有现金。所以郑女士选择先保存起来、不急着花,这个做法我认为是很对的。
说到底,这件事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多关注,是因为它同时踩中了两个大众敏感的神经:一个是“白捡的钱能不能要”,另一个是“人民币到底该怎么用”。
前者的答案在法律上其实很清楚,关键看权属;后者的答案也很清楚,就是别折腾、别毁损。
我写这篇东西的用意,不是要教大家怎么捡钱,而是觉得这种“钱花”的风气该降降温了。表达心意的方式有很多种,非要把流通中的纸币折来折去、粘来粘去,最后扔进垃圾桶,既糟蹋了钱,也给自己和别人添了麻烦。
从郑女士这一个半小时的拆解过程就能看出来,这活儿真不是一般人愿意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