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死不可?加拿大 83 岁老人哭了 45 分钟求饶,还是满身是血被执行了安乐死。
老人叫布丽吉特・施特格曼,83岁,德国出生,虔诚基督徒,现居加拿大安大略省坎尼夫顿“珍珠”长期护理机构,确诊胃癌,最终未死于癌症,而是死于加拿大“医疗协助死亡”MAiD程序即安乐死。
2026年7月10日,养老院医生按程序为施特格曼执行安乐死。她的孙女兼照顾者布丽吉特・克拉嫩东克接受英国《每日邮报》采访时披露,老人根本不想死,也未真正同意安乐死。
克拉嫩东克称,老人作为虔诚基督徒,此前因信仰明确拒绝过安乐死,可养老院仍为其安排了MAiD程序。执行前48小时老人得知消息后崩溃,哭了近一小时,反复念叨不想死、拼命求饶,仍无济于事。
执行当日,老人双手合十祈祷沉默,未给出最终明确同意,医生仍执意执行,药物注入后老人离世,满身是血,双手仍保持祈祷姿势。
此外,老人当时认知能力下降,未通过认知测试,不具备同意安乐死的行为能力,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安排了死亡,属于“被死亡”。
目前老人家属已向安大略省首席验尸官办公室正式投诉,加拿大警方已介入刑事调查,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该事件已引发巨大争议与恐慌,公众质疑加拿大安乐死制度为何会让不想死的老人被执行安乐死。
加拿大2016年合法化安乐死,最初门槛较高,仅允许绝症且死亡可合理预见的患者申请,后来门槛不断降低,2021年修改刑法增设“第二轨道”,允许死亡不可合理预见的非绝症患者也可申请安乐死。
哪怕还能活多年,只要有慢性病、残疾、精神问题,自觉活着痛苦,就可申请安乐死。到2027年,加拿大计划进一步扩大MAiD范围,允许仅患精神疾病的人申请安乐死,准入门槛持续降低。
这一制度自推行起就充满争议。三位联合国人权专家、百余个加拿大残疾与社会正义组织、原住民倡导团体、数百名医疗和法律专家都公开指出。
加拿大安乐死法律将边缘化弱势加拿大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中:弱势群体(老人、残疾人、穷人、独居者、无人照管的养老院住客)本就处于社会边缘,更易被引导、劝说甚至胁迫选择死亡,如83岁认知下降的独居养老院老人施特格曼,根本没有能力拒绝安乐死。
加拿大残疾倡导组织Inclusion Canada已在安大略法院起诉,认为该法律带有歧视性——仅有残疾人可申请“第二轨道”MAiD,无异于宣称残疾人的生命不值得存活。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也公开呼吁加拿大废除“第二轨道”。2026年4月,加拿大议会提出C-260法案,拟禁止政府雇员主动向未提出相关请求的人谈论安乐死,防止胁迫弱势公民与退伍军人,可该法案仍遭到自由党反对。
安乐死的初衷是让身患绝症、痛苦不堪、无法治愈的患者有尊严地自愿结束生命,本为人道主义关怀,但一旦门槛不断降低、执行缺乏监督、弱势群体权益得不到保障。
“自愿”就可能变成“非自愿”,“有尊严离世”就变成“被死亡”,施特格曼老人的案例就是警示:明明不愿死亡,再三求饶祈祷,仍被执行安乐死,这究竟是尊重生命还是漠视生命,加拿大MAID制度究竟是助人还是杀人?
施特格曼老人的故事引人深思:生命只有一次,活着比所谓“有尊严”更重要。安乐死是双刃剑,用对了是人文关怀,用错了就是杀人凶器。
希望加拿大警方彻查此案,还老人公道;也希望各国引以为戒,在安乐死问题上慎之又慎,避免“有尊严离世”演变为“被死亡”,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被认真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