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唱国歌?”2017年的香港立法会宣誓环节中,会议员毛孟静当众拒绝唱国歌,结果让人意想不到.....2017年10月,香港立法会举行新一届议员宣誓仪式。
2025年4月29日,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毛孟静结束服刑,获释离开监狱。曾经活跃于香港政坛的她,再次受到公众关注。距离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立法会宣誓风波,已经过去八年多。
一边是庄严的就职誓言,一边是围绕国家认同的激烈争议。宣誓究竟是例行公事,还是必须履行的法律承诺?要弄清毛孟静的经历,还得把目光投向当年的香港立法会。
毛孟静的经历中,最明确的司法记录出现在2024年11月19日。当天,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判刑,毛孟静被判监禁50个月,即四年两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这项判刑涉及2020年的立法会初选计划,并非因为她拒绝唱国歌。
时间拨回2016年10月12日。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召开首次会议,70名当选议员依次宣誓。
现场出现争议,三名议员因更改誓词或展示不符合宣誓要求的物品,未能完成宣誓,也无法参与随后举行的立法会主席选举。
毛孟静虽然也在当日的宣誓名单中,却并非官方记录所列的这三名议员。
这场风波真正引出的问题,是议员的政治表达与法定宣誓义务之间如何划清界限。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誓词不是可以随意修改的个人演讲稿,而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到了2017年10月,毛孟静仍活跃于第六届立法会。根据立法会秘书处当月的公告,她曾提出动议,要求依据《基本法》有关规定谴责另一名议员何君尧。这也说明,2017年10月并非新一届立法会举行就职宣誓的时间。
此后,国歌问题又成为香港立法会讨论的焦点。2019年,毛孟静参与《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的讨论,曾就国歌在公共场所的使用,以及不当使用和侮辱国歌的区别等问题向政府提出质询。相关会议记录均有记载。
2020年5月28日,立法会继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官方会议记录显示,毛孟静与多名议员高喊政治口号,其后被主席要求离开会议厅。
毛孟静后来卷入的案件,则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有关。控方认为,涉案人士通过有关计划,意图取得立法会多数议席,并利用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手段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要求。
有关案件历经司法程序,毛孟静认罪。2024年11月,法院对包括她在内的45名罪名成立被告判刑。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案件涉及破坏特区政治制度、使政府陷入瘫痪的企图;案件同时引发国际社会对国家安全与政治参与界限的不同意见。
2025年4月29日,毛孟静与另外三名前立法会议员获释。至此,她所涉及的这宗案件迎来个人服刑阶段的结束。至于网传的海外资产、家人动向及出狱后遭遇等说法,缺乏可靠资料支持,不宜据此推断她的个人动机。
国歌承载着国家的历史记忆,宣誓则连接着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其宪制秩序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