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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带着妻子以及12000元现金,到小区的一个地下室打麻将。期间男子先还了

北京,男子带着妻子以及12000元现金,到小区的一个地下室打麻将。期间男子先还了之前欠下的2000元,打了几局后觉得自己手气不佳,给了妻子2000元让她来玩,自己则在一旁看牌。万万没想到,警方接到举报找上了门,男子等人全被抓了,同时身上还剩下的8000元现金,也被警方认定为赌资没收。男子不服,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8000元。法院判了!

北京一名男子带上妻子,揣着 12000 元现金,来到小区一处地下室打麻将。这个地下室是私下聚赌的地方,没有营业资质,不少人在这里带彩头打牌。男子出门前,专门备好这笔现金,打算夫妻二人轮流上桌参与牌局。他想着,自己打累了就换妻子上场,手里的钱用来打牌周转。

进到地下室之后,男子先拿出 2000 元,结清之前打牌欠下的旧账。落座打了几局,他感觉手气不顺,不想继续在桌上出牌。他取出 2000 元交给妻子,让妻子坐到牌桌接替他继续打牌。男子自己退到一旁,站着看其他人打牌,不再参与下注。此时他身上还留着 8000 元现金,他觉得自己已经退出牌局,剩下这笔钱和这场牌局没有关系。

牌局还在继续,群众的举报电话打到辖区派出所。警方接到线索,马上赶到这个地下室。进屋之后,民警当场控制住屋内所有打牌人员,男子和妻子都被一并查获。民警现场登记所有人随身财物,把男子身上剩余的 8000 元现金暂扣,同步做好现场笔录,录制执法视频,收集牌桌相关证据,随后把在场所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办案民警做完调查,认定现场属于聚众赌博。按照相关规定,对涉案人员作出治安处罚,同时将男子随身携带剩下的 8000 元认定为赌资,予以没收。男子得知这个处理结果后,心里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早就停止打牌,剩下 8000 元没有拿出来参与这次赌博,属于个人钱财,公安机关不该没收。协商无果之后,男子决定起诉办案单位,想要追回这 8000 元。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男子当庭陈述事情经过。他提出,全程只拿出 4000 元,2000 元偿还以前赌债,2000 元交给妻子打牌。剩下的 8000 元一直放在身上,没有放到牌桌上,没有用于本次对局,不属于赌资,要求法院撤销没收决定。公安机关提交现场笔录、当事人供述、执法记录等证据,说明男子携带一万二现金前往赌博场地,这笔钱的用途就是赌博,整体应当认定为赌资。

法院仔细核对全部证据,还原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法院审理认为,男子携带 12000 元专门前往地下室参与赌博,这笔钱是预先准备好用于赌博活动的资金。即便中途他不再上桌打牌,把部分钱款交给妻子使用,留在身上剩余的 8000 元,依旧是为本次赌博准备的资金,性质属于赌资。法院最终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认定公安机关没收 8000 元的行政行为合法。男子想要拿回钱款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案子判决结果公布后,网上出现不少讨论。有人觉得钱款没有拿出来下注,就不能算作赌资,男子退出牌局,剩余现金应当归本人。也有人觉得,专门带着现金去赌博场所,钱的目的就是赌博,不管有没有花出去,都可以认定成赌资。大家借着这个案子,讨论赌资认定的边界,也看清地下麻将场所暗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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