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者
“砰!”
2012年7月1日深夜,深圳龙岗爱南路荒僻的路灯下,一声突兀的枪响撕裂了黑夜。
一个浑身刺青的年轻汉子应声倒地,子弹从他的左耳上方斜穿而入,脑浆伴着鲜血喷溅在路边的垃圾桶上。几米外,身着警服的青年民警李才坤神色冷峻地收回配枪,随后摸出手机,语气平稳地向110指挥中心汇报:“我是龙新派出所民警,在爱南路遭遇持刀抢劫,嫌疑人已被我当场击毙。”
这通电话,李才坤打了很多次。
他先是拨通110,又拨回派出所值班室,声音没有一丝颤抖。可那具倒在地上的尸体,手中被塞进的匕首、裤袋里被放好的金戒指,还有几米外等着的那个报假案的女子——每一处细节,都指向一个被精心编排的骗局。
说起这场谋杀的起点,要追溯到当天凌晨。
班统陆的堂弟班统影因醉酒谎报警情被带到派出所调查,班统陆闻讯赶来,一身纹身,满嘴粗话。李才坤在询问他时,两人发生了激烈冲突。班统陆毫不掩饰地亮出自己因打架伤人服刑五年的经历,甚至威胁这位民警“出去后一定不放过你”。
这番话像一根刺,扎进了李才坤的心里。
他没有选择忍让,也没有走正常的法律途径——他心里正盘算着另一个计划。班统陆在候问室里等着处理,而李才坤已经在琢磨,怎么把这个人“合理”地解决掉。动机有两层:班统陆的挑衅让他愤怒,而更深处,是一颗渴望立功、渴望晋升、渴望被看见的心。
办案人员事后分析,李才坤觉得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却得不到认可。班统陆的出现,让他觉得“有点机会可以把握”。
当天中午,他在派出所宿舍里翻出一把匕首,用床单仔细擦拭干净,放进随身的包里。然后,他开着车去了龙岗老街,在一家小店门口找到了正在抱孩子做假证的黄小现。他亮明警察身份,拿出一枚金戒指,要她配合报一个“假案”——说戒指被抢了,被抢的人就是班统陆。
黄小现答应了。
当晚七点多,李才坤回到候问室,对班统陆说可以走了。他亲自开车,载着这个即将被自己杀死的人,驶向爱南路。
途中,他让班统陆在一处人行道旁下车,说在这里等他谈点事。然后他掉头回去,找到早已在路边等候的黄小现,通知她立刻报警。一切准备就绪,李才坤步行走向班统陆下车的位置,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和班统陆面对面站着,聊着班统影的事。
就在对方毫无防备的瞬间,他掏出了枪。
子弹从班统陆左耳上方射入,从右耳下方穿出。枪口距离如此之近,穿透力如此之强,班统陆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李才坤把匕首塞进死者手中,把金戒指放进死者裤袋,然后再次拨通了那通“报警”电话。
从表面看,这出戏演得天衣无缝。
可越是完美的案子,越经不起琢磨。
龙岗分局检察官赶到现场后,很快发现了几个无法解释的疑点:伏击民警单人携枪,没有巡防队员配合,违反了规定;没有鸣枪示警就将嫌疑人一枪毙命,同样不合规;子弹从左侧太阳穴射入、右侧穿出,在所谓的“对抗状态”下精准到这种程度,几乎不可能。
这些细节像一根根线头,越拉越紧。
当天深夜,警方传唤了黄小现。这个做假证的女人一问便招——她根本不认识班统陆,整个“抢劫”不过是受人指使演的一出戏。凌晨四点左右,距离案发仅八个小时,李才坤在证据面前低头认罪。
2013年3月25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李才坤当庭翻供,承认自己设了局,但否认想杀人。他说只是想“把社会危险分子绳之以法”,开枪是混乱中的“不小心”。他的律师以滥用职权罪为他辩护,并提出家族精神病史的疑点。
可多项司法鉴定结论一致:李才坤案发期间精神正常,智商测验达111,属于较高水平。
2013年10月29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李才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中的措辞格外严厉:身为持枪工作的民警,知法犯法,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之所以没有立即执行死刑,是因为其家属代为赔偿后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李才坤当庭表示要上诉。被带离法庭时,他突然掀开囚服,露出里面一件写有“冤”字的白色背心,对着镜头大喊。这一幕被媒体拍下后迅速传播,舆论再次哗然。
一个身负“冤”字的人,策划了一场虚假的抢劫案,杀了一个手上没有任何罪行的公民,然后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是英雄。
这声枪响过去了很多年。它留下的追问,远不止一个人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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