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叹息个鸡毛啊,这不一眼纯编吗?
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
就以未被限制减刑来计算。
死缓考验期一般是2年,刑法第78条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不能少于13年」。
《最高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中则进一步明确: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2年以上,可以减刑」。
咱就按最短服刑期计算,2年死缓考验期,转无期需执行2年才可减刑,直接拉到最短刑期13年。
2+2+13,至少也要坐够17年牢。
你这个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后转无期,前后共服刑10年即出狱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实现的?
有点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