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受贿超22亿元,犯宗6罪,杨友林一审被判处死刑!
1.犯被告人杨有林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3.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4.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6.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追缴在案的杨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杨有林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