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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5岁的女儿因为拉肚子、呕吐,被奶奶带到家附近的小诊所输液,医生发现她有

河南,女子5岁的女儿因为拉肚子、呕吐,被奶奶带到家附近的小诊所输液,医生发现她有点发烧,就扒开孩子的嘴,给她喂了一包尼美舒利颗粒。

孩子妈妈说,吃了尼美舒利后,她女儿就吐了。医生又给她女儿喂了一包,之后孩子就出现了抽搐的症状。孩子奶奶赶紧带孩子去了县医院。

一番检查后,县医院的医生说,孩子的全身器官都已经衰竭了。
孩子妈妈说,孩子体内检查出了尼美舒利,这种药国家规定,12岁以上的孩子才能吃。可是她女儿才五岁,诊所的医生却在不到两小时的时间里,给她吃了两包。

现在女孩的双肺已经白了,不能自主呼吸,肾也不行了,不能排尿,浑身插满了管子。孩子妈妈很害怕孩子抢救不过来,还有现在几天的费用就花了5万多,孩子也没有医保。
孩子妈妈说,孩子在ICU,每天都要花钱,这对他们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已经承受不住了。

诊所的医生虽然承认他给孩子用了尼美舒利,但他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
孩子妈妈哭诉说,可是孩子需要钱治疗,就怕她等不了了。

我觉得诊所这个时候,应该先提前预支给家属一些钱,给孩子救命要紧。如果孩子抢救过来,你的罪责也会轻一点。

还有提醒各位家长,给孩子看病尽量去三甲医院,最起码正规。有些诊所的医生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

评论列表

用户11xxx60
用户11xxx60 16
2026-07-02 23:45
儿童发烧首选扑热息痛,这种小诊所真是害人
你说行就行
你说行就行 8
2026-07-03 10:01
耽误病情确实是诊所问题。但你说病情发展到这程度跟药没大关系。另外你自己不买医保你怪谁。
肖白浪
肖白浪 6
2026-07-03 13:18
冷知识:众所周知,药物上市的最后阶段是“药物人体临床试验”,相对于一般的普罗大众,显然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未成年儿童等的使用代价要高得多,麻烦也更多。制药公司为利益考虑,干脆跳过这个,在说明书上标明“上述人员禁用”了事,可以省下大量的人力物力。文中药品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大概率就是省去了“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并不一定是该药物对儿童有害!
大鱼
大鱼 3
2026-07-03 17:56
我觉得吧 病情进展到这么重的地步,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形成的,与那药物关系不大,有纠纷可以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