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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4岁女子腹痛打120,调度指令送往三甲医院,距家2.8公里的方向没去成,

深圳,54岁女子腹痛打120,调度指令送往三甲医院,距家2.8公里的方向没去成,车却开到了出诊医院。要我说,这件事最扎心的,不只是“到底耽没耽误”,而是120的调度指令,到了急救车那里竟然会失灵。

央视网转发的深圳卫健委情况说明里,关键点说得很清楚:深圳健安医院没有按120调度把患者送到指定医院,后来被罚7.6万元,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六个月。到了6月30日,澎湃新闻又披露,家属提供的文件显示,深圳市卫健委同意该院退出120院前急救网络,取消院前急救出车业务。
我认为,后面这个处理,才算真正打到了痛处。
罚多少钱是一回事,还能不能继续开急救车,是另一回事。院前急救不是普通接诊,患者拨的是120,不是某家医院的前台。调度中心既然已经指定去向,急救车就不该把“所属医院”放在“患者最该去哪儿救命”前面。
当然,患者死亡和具体医疗行为之间的责任边界,要交给司法鉴定,不能靠情绪下结论。但从管理账上看,只要一次违令送医被坐实,就已经足够说明:这家机构不适合继续待在120网络里。急救体系最值钱的,不是车,也不是担架,而是老百姓相信它会按规则救命。
在我看来,这起事件真正该追问的是:民营医院进入急救网络后,调度权、转运权、收入利益之间,有没有彻底切开?
如果急救车一边听120,一边又背着本院经营压力,那方向盘在关键时刻就可能变味。
急救车可以属于医院,但它出车那一刻,方向必须属于生命。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