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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目前已经泛滥的阳光玫瑰葡萄,最早是由日本农业食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NAR

国内目前已经泛滥的阳光玫瑰葡萄,最早是由日本农业食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NARO)1988 年启动杂交选育,2006 年在日本本土完成品种登记,整个育种周期达 18 年。
就在同一年,南京农业大学陶建敏教授通过国家 “948” 引种计划,将该品种引入中国大陆;2007 年底,浙江金华等地的葡萄产业协会和企业也陆续引进了种苗,在江苏、浙江、上海等地进行试种。
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1978 公约》,葡萄等果树品种在原产国登记后,必须在 6 年内向境外申请品种权保护。由于当时日本农业部门缺乏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且该品种最初定位仅供应本土市场,日方未能在期限内向中国申请品种权保护。
这意味着2012年之后,阳光玫瑰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繁育、种植、销售,在法律层面完全合法,无需向日本支付任何品种特许权使用费。
不过这仅针对植物新品种权,不涉及商标。若商品标注 “晴王”“Shine Muscat” 等日文标识,仍可构成商标侵权。
有鉴于此,2021年日本修订本国《种苗法》限制种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