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女子和73岁大爷发生关系后,把8个月大的男婴留在大爷家,独自离开,大爷一个人照顾孩子,怨气冲天,经常拿痒痒挠打孩子发泄不满,一个月后,孩子奄奄一息,大爷也不送医,最终孩子死亡,大爷找朋友来帮忙处理,朋友看到后触目惊心,立马报警,这下悲剧了。
2024年,73岁的周某和朋友李某玩的时候,认识了女子高某,俩人后来就处起了对象。
到2025年5月的时候,高某抱着自己才几个月大的儿子去了周某家,当天俩人发生了关系。
谁料第二天,高某直接把孩子扔在周某家,自己走了,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只中途送过一次婴儿床和尿不湿,连孩子生病的消息都懒得理,完全把抚养的担子甩给了周某。
周某一开始还能忍着照顾孩子,可时间一长,怨气就上来了,自己一大把年纪,本来是找对象过日子的,平白无故多了个和自己没血缘关系的孩子要养。
可孩子离开母亲总是哭闹,加上高某又彻底失联,周某这股火没地方撒,就全撒到了不会说话的婴儿身上。
从2025年6月到7月,周某只要心里不痛快,他就抄起家里的竹制痒痒挠,对着孩子的脑袋和身上一顿打,下手根本没轻重。
到7月7号的时候,孩子已经被打得不对劲了,吃什么吐什么,精神越来越差。
周某这时候慌了,可他第一反应不是送孩子去医院,而是怕自己打人的事暴露,就硬扛着拖着,就想着等孩子自己好。
一直拖到7月10号晚上,孩子直接陷入了昏迷,连东西都吃不下了,他还是不敢叫人,就那么眼睁睁看着孩子熬着。
等到7月11号早上他醒过来的时候,孩子早就没了呼吸和心跳。
他这才慌了神,赶紧打电话叫朋友老张来家里,老张过来一看出了人命,当场就报了警。
后来法医鉴定,孩子是头部挨了钝器打,颅脑损伤死的。
DNA结果也出来了,这孩子和周某、介绍俩人认识的李某都没有血缘关系,只有高某是亲生母亲。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小的孩子根本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本来就该受到格外的保护。
但周某明知道打孩子会出事还下狠手,后来又故意不送医,孩子的死完全是他一手造成的,故意伤害罪是板上钉钉的。
考虑到周某归案之后说实话了,加上年纪73岁。
最后,法院判决: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那根打人的竹痒痒挠也作为物证存了档。
最让人寒心的是,孩子的亲妈高某,明明是自己把孩子扔给别人,从头到尾没尽过一天当妈的责任,等孩子没了,才出来当证人说自己把孩子留在了周某家。
有人问,孩子妈构成遗弃罪吗?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8个月大婴儿的绝对抚养义务。
这个责任不会因为她把孩子丢给别人就自动消失。
她明知道孩子还没满一岁,连翻身、吃饭都没法自己完成,根本没有任何独立生存的能力。
还多次把孩子扔在和孩子毫无血缘关系的周某家里,之后直接失联。
连周某告诉她孩子生病都完全不管,相当于主动把一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婴儿推进了没人兜底的危险处境。
最后,孩子被虐待致死的结果,和她长期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直接挂钩,完全构成遗弃罪,且情节恶劣。
一场糊涂的交往,两个不负责任的成年人,最后赔上的是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儿的命,说起来都让人觉得堵得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