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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的30多岁的陈女士那天傍晚去骑电动车,远远就看见车筐里多了个东西。她走近一瞅

郑州的30多岁的陈女士那天傍晚去骑电动车,远远就看见车筐里多了个东西。她走近一瞅,脸刷地就红了,是个粉色的用品!
那会儿路上人还不少,她感觉周围目光都聚过来似的,臊得不行。
愣了几秒,赶紧把那玩意儿扔地上,骑上车就走了。到家越想越膈应,可最后还是没报警。
她就觉着,八成是有人看她车是粉色的,知道是女的骑的,故意扔的。
报了警万一被盯上了,天天上下班都提心吊胆,更吓人。忍一忍,好歹能换几天清净。
把这事儿发网上也是想提醒别的姐妹,骑粉色电动车的姑娘真得多留个心眼。
好多人觉着这事儿就是恶心人,没啥办法。其实还真不是,法律上这叫公然侮辱,能管。
去年五月份上海出过一档子事,有人往共享单车座垫底下塞那种东西。
一个姑娘扫了车一坐下去不对劲,赶紧下来一看气得手都抖。
后来人家报警了,警察查监控当天就把人逮住了,四十多岁一男的,就是心理变态。
最后因为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天。
今年佛山也有类似的,往人家车外头贴那种低俗贴纸,最后罚款加警告,一个都没跑。所以别觉得没碰着人就不算事,只要违背人家意愿,在公共场合搞这种下作手段,法律就能管。
那你说这些人图啥?说白了就是躲在暗处看别人出丑,尤其是看姑娘尴尬慌张,他们心里头就痛快。
就像小孩往人后背贴纸条,但大人干这事儿,恶意就大了去了,完全是没边界感。
这种事就像蚊子叮人,不致命,但恶心。今天往你车筐里丢东西,明天往你门把手上贴贴纸,后天电梯里碰见个变态盯着你看。
一件两件看着不起眼,多了就跟灰尘似的,吹不走躲不掉,把你那点安全感一点点磨没了。
公共地方大家都要脸,你非要把别人搞得下不来台,那就是缺德。
老话说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法律能把逮着的人收拾了,但更多这种打擦边球的,得靠所有人都觉得这事儿丢人,不惯着。
姑娘们遇上了别光顾着害臊,该拍就拍,该报警就报警。谁也别觉得忍一时就过去了,你不吭声,他下回还来。
公共场子要体面,不能光靠挨欺负的人忍着。大家心里都有杆秤,啥事能做啥事不能做,得拎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