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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2岁女子面试工作成功,每月7000元,谁知刚干了13天就称自己怀孕了

浙江杭州,22岁女子面试工作成功,每月7000元,谁知刚干了13天就称自己怀孕了,要请婚假,公司不同意,事后女子8天没去单位,公司直接以旷工为由直接将其开除,女子不服,辩解不是自己不去,是公司把她企业微信和门禁权限都给取消了,自己当时面试的时候属于单身状态,也没怀孕,后面入职前才发现怀孕,她也没办法,但不管怎么样,你不能无缘无故给我开除,于是气不过的她决定把事情闹大!

2026年1月,22岁的罗女士投递简历参与面试,面试单位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应聘DCC助理岗位,月薪7000元。

当时人事专门询问婚恋状况,当时她单身,便如实告知。

因面试匹配度不错,她很快拿到录用通知,约定4月9日正式入职。

从收到offer到入职有两个多月空档,这段时间罗女士意外怀孕,和男友登记结婚。

公司没有二次回访确认个人情况,罗女士认为婚姻、怀孕属于个人隐私,和工作无关。

于是入职全程没有主动告知已婚怀孕的事实。

入职仅13天后,罗女士拿着结婚证,按照法规向公司提交婚假申请。

没想到提交申请第二天,公司就约谈她,直言她专业能力不足、试用期无法胜任岗位,劝说她主动提离职。

罗女士不同意自行离职,双方当场协商破裂。

随后公司直接关闭她的办公企业微信、园区门禁、业务系统全部权限。

罗女士一看反正也没办法打卡,办公区依然无法进去,于是整整8天没有正常到岗工作。

在无法正常出勤的8天里,公司认定罗女士4月20日至28日无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违反内部管理制度。

直接下发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方面将其辞退。

罗女士不干了,自己面试的时候确实单身,现在突然怀孕自己也没办法。

于是一气之下联系媒体热线求助。

她表示自己根本不存在旷工,是公司刻意封锁所有办公通行权限,变相不让自己上班。

所谓旷工只是公司找出来的借口,真实辞退原因就是自己申请婚假、已婚怀孕,公司存在婚育带有色眼镜 。

后来记者联系上涉事门店负责人,对方给出完全相反的说辞,否认辞退行为和婚假、怀孕有关。

负责人解释,做出开除决定只基于两点:一是试用期内罗女士业务基础薄弱,多次迟到,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

二是连续8天没有到岗、未提交任何书面请假审批,属于严重旷工。

按照公司规章解除劳动关系完全合规,公司从来没有拒绝员工正常休法定婚假。

后来,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罗女士气不过,收集好证据,准备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维权。

《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婚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员工依法申请婚假,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作为辞退理由。

婚育是女性的权利,面试时单身、入职前结婚属于状态正常变动,员工没有强制报备义务。

而婚假是合法赋予的休息权利,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要结婚休假就心生不满。

单位直接关停门禁账号逼员工无法上班,再反手扣上旷工帽子,属于刻意挖坑、变相违法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最后相关部门判定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罗女士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罗女士可主张2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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