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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件官司67%是商标案:桔子酒店,你到底是做律所的还是开酒店的? 桔子酒店起

340件官司67%是商标案:桔子酒店,你到底是做律所的还是开酒店的?
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了,比如锦江之星就起诉了紫薇锦江酒店,除了要求改名,还提出12万的索赔。而就在上个月才刚发生过闹得沸沸扬扬的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的事。
遇见小面创始人在锄强扶弱的舆论炸了之后,赶紧出来道歉,撤诉,还把抢注的商标白送给人家。它之前在全国告了一圈名字带"遇"的面馆,很多小商户一被吓唬就掏钱了。这次它告渝见小面的7000块不算多,可攒下来也够交两三个月房租了吧。
它后来退却,其实不仅仅是因为舆论压力和港股市值缩水,最主要还是它那个官司本来就有硬伤:原先它注册的是广告销售类商标,跟人家卖小面根本是两码事。
而桔子酒店这边,在法律上倒是站得住,于是华住集团强硬到底。说白了,大公司有时真不怕舆论,只怕舆论里藏着法律漏洞。
同一剧本又再重演,只是这次主角换成了水果,但这桔子酒店的德性似乎比遇见小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它这些年340件官司有67%是商标权纠纷案,告过的对象也全是带"桔""橘"字样的小宾馆、小旅馆,遍布吉林、河北、浙江、湖北,大多数案件也确实胜诉了,但也许连法院都实在看不下去,索赔10万的案子最后只判赔2万出头。
看来10万是喊价,2万是底价,吓唬是手段,降维收割才是目的。大公司赌的,正是小商户不敢应诉、请不起律师、怕麻烦,直接掏钱和解。冯女士因为儿子爱吃橘子取了这个名字,都用了快十年了。毛女士因为老家在重庆,开的面馆叫了"渝见"。相信她们都不是故意的,只是普通人取了个普通名字,然后就被一群专门研究怎么告人索赔的团队盯上了。
这个案件原定是昨天开庭的,可原告华住又申请了延期和提交新证据,被告仍坚持无侵权责任,吃瓜群众且看结局如何吧。 这绝不是维权故事,是商标法被异化为"合法抢劫"的工具,法律被大资本来当镰刀收割小微商户。只不过,上个月的遇见小面退了,如今桔子酒店还在打。不过,无论谁赢谁输,以后开小店的普通人取名字都得先查三遍商标,毕竟这种事本身就已经够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