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财产,这公平吗?原配被背叛,还要把财产分给出轨方的私生子,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这番话一出,评论区瞬间炸锅,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罗鸿所指向的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法律漏洞,恰恰相反,它是一条被明确写进法典的条款。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第1071条白纸黑字写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条立法的出发点,是对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不因出身受歧视的基本精神,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过去大量非婚生子女无人抚养、生活无着的社会问题。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看,立法逻辑无可指摘。
民法典施行之后,各地法院受理的涉非婚生子女遗产纠纷案件数量不降反升,法律明文保护,给了非婚生子女一方主张权利的底气,同时也让越来越多的原配家庭意识到,自己可能面临人财两失的处境。这种双向激活效应,让"婚内出轨加私生子女争产"这类案件成了民事诉讼的高发类型。
现实里的情形往往比网上讨论的更难受。一对夫妻辛苦经营几十年,两个人一起扛过资金紧张、一起熬过生意低谷,房子、存款、厂子,每一分都是真实的汗水换来的。
等到一方去世,才突然冒出个从未谋面的孩子,拿着亲子鉴定走进法院。那一刻,原配的感受不只是愤怒,更多的是一种被整个世界辜负的茫然。
罗鸿的建议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共鸣,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民法典保护了孩子的权利,却没有同步设计对无过错配偶的补偿机制。法律惩罚的是受害者,出轨的一方在婚姻里犯了错,最后承担代价的却是守规矩的那一个。
民法典婚姻编第1091条虽然允许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但实践中赔偿金额普遍偏低,与财产实际损失相差悬殊,根本谈不上威慑。
当然,反对取消继承权的声音同样有道理。孩子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大人之间的感情过错,不该让未成年人背一辈子。完全切断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可能制造另一种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