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孙女士,因为不信任社保,坚持了18年不交社保,每个月给自己存了780元,存了18年。如今快五十二岁的她,看着银行卡里的数字,满心都是说不出的悔恨。
孙女士是做会计的,这份职业让她对数字极其敏感。大约在2008年前后,孙女士在杭州一家民营企业任职,那时候网络上流传着不少"社保交了不合算"的说法,她拿着计算器认认真真算了好几个晚上,得出结论:与其每月被扣掉七百多块进社保,不如自己攒着,落袋为安。
于是孙女士主动找公司协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要求单位将这部分钱折入工资发放。公司本来就要承担社保缴费中更大的那一份,听到员工自己提,当然一口答应。从此,孙女士每月雷打不动地往一张专用银行卡里存入 780 元,连续存了整整十八年,从未动用。
问题出在她当初的那份"账"里,有一笔钱压根没算进去。
按照杭州职工社保政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 8%,而单位要承担 16%;医保个人缴 2%,单位还要额外承担约 8%。
这意味着孙女士每月节省下来的 780 元个人缴费,同时也让单位省下了一笔远高于此的配套费用,这笔本该进入孙女士个人养老账户的隐形福利,就这么被她自己白白推开了。
退休金那头也出了问题。根据杭州人社部门的测算,按最低缴费基数缴满 18 年的职工,退休后每月大致能领到两千元左右的养老金,且每年会随政策上调,领到身故为止。孙女士把十八年的本金加利息加在一起,一共不到十八万。按每月两千元花销,不到八年就会见底。
更让孙女士心慌的是,当年一起上班的老同事陆续退休,每月养老金按时打卡,看病有医保兜底,生活过得不慌不忙。孙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给"生病"这件事留过退路,十几万存款遇上一次住院可能就清零了。
有人安慰孙女士说,钱好歹没交出去,总比打了水漂强。但其实关于"交了拿不回来"的顾虑,人社部门早就有明确说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参保人若在退休前去世,家属不仅能取回个人账户全部余额,还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本不存在"交了白交"一说。
孙女士感慨的不光是这十八年,还有时机。
2024 年 9 月 13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明确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分 15 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退休年龄由 60 岁延至 63 岁,女职工由 50 岁、55 岁分别延至 55 岁、58 岁,同时从 2030 年起最低缴费年限将由 15 年逐步提高到 20 年。
新政策还加入了弹性条款,职工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提前或延后退休,整体设计更加灵活。对于仍在缴费的职工来说,这意味着多缴几年可以拿到更高的退休金,制度给出了更清晰的激励。
与此同时,2024 年 12 月 15 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从 36 个试点城市推向全国。这项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参加人每年可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存入不超过 12000 元,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享受延期纳税的政策优惠,退休后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
国家在"保基本"的社保体系之外,专门搭建了一条合规且有政策加持的个人储蓄养老通道,某种意义上,这正是孙女士当年想做的事,只不过国家的版本更安全、更划算。
孙女士当年那笔账算的是小钱,算的是一个月扣不扣七百块;她没算到的是单位配套的隐形福利、医保的累计价值、通胀对储蓄的侵蚀,更没算到这辈子活多久的问题。
养老这笔账,是一辈子的长账,用短期的精打细算去套,难免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