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蠢贼”:炸ATM机想一夜暴富,结果钱没拿到,还把自己送进去了!
上海男子用瓦斯罐炸ATM机想抢34万,一分没拿到反获刑6年,法庭上还编出个“无名朋友”……
监控里,一个裹着黑格纹围巾、穿着黄色外套的男人匆匆走进自助机房。他没有插卡取钱,而是熟练地刷了银行卡、输了密码——等出钞口一打开,就把一个白色包裹猛地塞进去,点火,转身溜走。
几分钟后,“轰”的一声,浓烟四起,机器被炸得面目全非。
男人又折返回来,把手伸进出钞口拼命抠、拽、翻——里面明明躺着34万余元现金,他却一分钱都没掏出来。
这个人叫黄某。
警方顺着线索一查,他租住处搜出了同款黄色外套,涉案银行卡是他本人的,手机里全是案发前后搜索“瓦斯罐”“卡式炉”“ATM机被暴力打开”的记录,连房东都一眼认出监控里的就是他。
到了法庭,剧情直接走向荒诞。
黄某拒不认罪,坚称作案的是自己一年前在网上认识的“好哥们”。
这位“好哥们”借了他的外套、拿了他的银行卡、知道他所有密码,但——名字不知道、电话删了、住哪不清楚。
法官问:“你连他名字都不知道,敢把银行卡和密码全盘托出?”
黄某面不改色:“我跟邻居也是朋友,我也不知道邻居叫啥。”
这套“神逻辑”在铁证面前,显然站不住脚。
法院认定: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已构成盗窃罪。
很多人不解:钱一分没拿到,凭啥判六年?
道理很简单——法律看的是你“想偷多少钱”,不是实际到手多少。ATM机里有34万,早就够得上“数额巨大”,法定刑期三年起步。再加上黄某全程拒不认罪,毫无悔罪表现,法院综合裁量,判了他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ATM机被炸坏的1.5万余元损失,银行还可以另外起诉索赔。
用露营瓦斯罐炸银行设备,钱没拿到,先把六年自由炸没了,再编个“无名朋友”也救不了自己。
在数字时代,你搜过什么、穿过什么、刷过哪张卡,全是铁证。违法犯罪,真别指望靠编故事隐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