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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敢说了!”近日,有网友的一则提议在网上引发热议,其直言加强对外嫁女的涉外婚姻

“太敢说了!”近日,有网友的一则提议在网上引发热议,其直言加强对外嫁女的涉外婚姻管理已经刻不容缓,他建议中国女性与外国男性结婚后,应即刻注销中国国籍和护照,不允许长期居留国内。

这话一出,网上吵得很厉害。支持的人说终于有人敢讲了,反对的人说这根本不符合法律,双方互不相让。

但在这片热闹背后,真正值得搞清楚的,不是这个建议合不合情,而是它合不合法,以及现实中到底存在哪些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

先把法律的事说明白。《国籍法》第九条写得清清楚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单纯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国籍没有任何变化。

所以那个"注销国籍"的建议,和现行法律之间有根本性的冲突,照这个方向走,根本推行不下去。

但舆论的情绪也不是无中生有。

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博主"印度媳妇丹丹"的事情把这个话题推到了更多人面前。

她的账号一直在发布印度生活的内容,画面里的日子过得很悠闲,评论区常有人拿这些内容和国内现实对比。

问题在于,后来有网友发现,她和丈夫其实一直在国内生活,还在国内经营着一家印度餐厅,里面还雇着好几名印度籍员工。

人在国内,账号里说在印度,这个落差让很多关注者觉得被耍了。

账号热度因此急剧下滑,两人后来的更新频率也明显降低。

这件事的核心,是内容和现实脱节的问题,和她选择嫁给外国人本身没什么直接关系。

但因为这两件事同时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很多人把它们混在一起谈,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骗取居留这是不同的,这个话题才跟着一起被放大了。

餐厅里大批雇用印度籍员工这件事,本身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框架在管着。

2017年4月,中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把此前分散在两个部门管理的外国人就业许可整合成统一体系,按人员类型分A、B、C三类管理,总的原则是"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必须依规取得工作许可和相应居留证件,任何单位都不得聘用未持证的外国人上岗,违者雇主和员工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套制度推行快十年,规定不模糊,关键是执行端有没有真正落到位。

外籍配偶要在国内长期居留,同样有一套门槛不低的审批流程。

2018年4月,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组建,统一负责外国人在华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的审批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须婚姻关系持续满五年,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五年,每年实际在华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条件缺一不可。

光凭一纸结婚证,是远达不到这个门槛的。

真正容易出问题的,是另一类操作:通过婚介平台或社交软件迅速认识、快速登记,然后以夫妻团聚为由申请居留,之后再把家属陆续引进来。

表面上每个步骤都走在合规流程里,但如果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共同生活,这中间就存在材料造假的风险。

虚假涉外婚姻骗取居留这类操作属于个别现象,但一旦被钻进去,后续处理起来就很费劲。

要堵住这个漏洞,不需要给整个涉外婚姻群体套上什么限制,而是在审核端做得更细。

比如要求提交实际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而不只是一份结婚证件;或者设置一段观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定期核查居留情况是否属实。

这种方式针对的是具体操作漏洞,不会影响到那些正常生活的涉外婚姻家庭。

用一个最极端的手段去处理少数人的违规行为,代价是让大多数守规矩的人跟着受牵连。

居留审核做严、工作许可执行到位、内容平台真实性核查扎实,这几件事一起做好,比在网上争"该不该注销国籍",要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