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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经常打仗,死掉那么多男丁,剩下的女人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放到现在看,

古代经常打仗,死掉那么多男丁,剩下的女人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放到现在看,似乎不难回答,改嫁呗,有什么大不了的。但你把时钟往回拨两千年,情况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先说改嫁这条路。很多人以为古代女人一旦死了丈夫就得守一辈子,其实这个印象不太对。秦朝的《会稽刻石》里确实写了"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听起来吓人得很,但仔细看,它限的是**有孩子**的寡妇。换句话说,没生过娃的女人,那时候反而是可以再嫁的。到了唐代就更宽松了,法律只说守丧期间不能嫁人,丧期一满,你爱嫁谁嫁谁,嫁妆也能带走,不算什么丢人的事。北宋更绝,范仲淹自己定族规的时候,居然规定族里寡妇再嫁,给二十贯钱当嫁资,比男人再娶给的都多。你再琢磨一下,这意味着啥?连当时的上层士大夫都觉得寡妇改嫁是正经事,甚至该帮一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改嫁这件事,也不是你想改就能改的。关键看你在哪个朝代。程朱理学一出来,风向全变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把多少女人的后半辈子给钉死了。南宋往后,寡妇守节变成了某种道德标杆,你改嫁?那是"失节",街坊邻居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到了元朝就更惨了,之前改嫁还能把嫁妆带走,元朝直接一刀切,嫁妆归前夫家,你两手空空出门。明清两朝也跟着这么干,不但嫁妆没了,寡妇偷跑改嫁还要判绞刑。你说怕不怕?这不是选不选的问题,是根本没得选。



朝廷当然也知道光堵不疏不行,所以有些朝代也确实想了办法。宋朝算是做得比较像样的。宋仁宗下过恤寡令,地方上设寡妇院,把那些无依无靠的女人集中起来,给口饭吃,教点手艺。战死士兵留下的田地,划给遗孀耕种,叫作寡妇田,好歹保住了税收,也让女人们不至于饿死。听着是不是还行?但你再想想,这种安排的前提是啥?是你得乖乖"奉姑教子",伺候婆婆、拉扯孩子,补贴才能拿到手。说穿了,这就是把你拴在亡夫家里继续当劳动力,只不过换了个名头而已。朱元璋的寡妇营就更直白了,打着照顾将士家属的旗号,把几万女人关在南京城里,一边织布做鞋供军需,一边当人质,你在外头打仗,老婆孩子在我手里,你敢叛变?



真正让我感慨的,反倒是那些没人管的普通女人,她们自己想办法活下来的样子。五代时期的敦煌,十四个寡妇凑钱搞了个"女社",一起织布做买卖,效率比单干高了好几倍。南宋临安有寡妇开的酒坊,酿的梅子酒连苏东坡都夸过。开封有条寡妇巷,聚了三百多个遗孀,专门做刺绣织造,东西居然卖到了海外。你看,这些女人没等朝廷发救济,也没指望谁来搭救,自己就把日子撑起来了。但话说回来,能搞出名堂的终究是少数,绝大多数寡妇的命运,就是在地里刨食、给人缝补浆洗,熬完一辈子罢了。



仔细想想,史书里写来写去都是帝王将相,打了多少胜仗、占了多少城池。可那些胜仗背后,是一个个没了丈夫的女人,在田埂上弯着腰种地,在油灯下缝衣服,把孩子拉扯大,没人给她们立传,也没人问过她们愿不愿意过这种日子。朝廷的救济也好,理学的枷锁也好,骨子里都是把女人当工具用:需要你生娃的时候催你改嫁,需要你守节的时候让你守寡,需要劳动力的时候给你块寡妇田。你说这些制度有没有用?有用。但它从头到尾都没把寡妇当人看。这大概就是古代战争让人憋屈的后遗症了,男人死在战场上,女人死在规矩里。你觉得呢?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