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法院按照“市场纠纷市场解”总体思路,首创商事金融纠纷“四化”调解新模式,打破单一诉讼解决路径依赖,为市场主体开辟出一条费用低、周期短、效果好的解纷新路径,最大限度促成双赢多赢共赢,助力营造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注重市场化引领,降低解纷成本。2021年,天河法院探索商事金融纠纷市场化调解“双轨并行”模式。在遵循调解自愿原则前提下,引入调解收费机制,以低价有偿杠杆,撬动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前端化解,吸引市场主体主动选择调解。商事纠纷调解收费不超过诉讼费的50%,2025年以来,为6614家市场主体节省诉讼成本2231.58万元,调解协议自行履行率超85%。
二、注重专业化运作,提升解纷能力。吸纳8家“民办非”调解组织、10家律所参与调解。从资质、能力、业绩等多维度进行准入审核,引导调解组织强化自身建设,加强调解员管理培训,推动调解组织发展壮大,本地商事金融调解组织从初始2家发展到现在的7家。调解员选聘需通过调解组织招录与法院考察“双门槛”,日常工作由法官团队对口指导,通过授课研讨、案件评查等举措持续提升调解员能力素质。目前,商事调解员月均调解成功105件,1名调解员获评广州市十佳调解员。
三、注重数智化支撑,提高金融解纷质效。打造“天融”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金融机构、调解组织、人民法院三方数据无缝对接、调解全程线上流转,构建从调解委派到司法确认的闭环管理系统。深度运用失联修复、AI智能语音调解等技术,调解质效提升明显,平均解纷周期不到30天。2025年以来,累计委派调解金融纠纷474.5万件,回收资金额7.72亿元。
四、注重规范化监管,推动模式良性运转。督促商事调解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一票否决、不予合作。抓好《商事调解条例》贯彻落实,主动参与天河区综治中心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建设,按职责分工开展调解组织监管、引导规范运行、指导商事调解、提供司法保障等工作。
该机制实施以来,累计调解成功商事纠纷9944件、金融纠纷18.49万件,获评第十二届省“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发展提质类二等奖、广州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十佳创新亮点”项目等多项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