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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有温度的执法!6月7日,据陕视新闻报道,江苏两名正在服刑的罪犯,获批回家陪

这就是有温度的执法!6月7日,据陕视新闻报道,江苏两名正在服刑的罪犯,获批回家陪孩子高考。

这俩人是拘役犯,刑期三个多月,在看守所里执行。高考前一天,他们向看守所提出申请,想回家陪陪孩子。

看守所没直接驳回,而是层层上报,最后获批。两人戴着电子定位手环,在规定时间回家,陪孩子进考场,考完再回来继续服刑。

在很多人眼里,罪犯就是坏人,坏人就该关着,凭什么还能回家?可法律不是只有惩罚,还有温度。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这是法律明文赋予的权利,不是看守所的恩赐。但现实中,这条规定很多地方形同虚设,怕麻烦、怕出事、怕担责,干脆一律不准。江苏这次敢批,是依法办事,也是敢于担当。

可真正让人心口发热的,不是法律条文,是那个戴着手环回家陪考的父亲。

他穿着囚服出去,换上便装,手腕上套着电子定位环,陪孩子走进考场。孩子知道父亲在服刑吗?大概率知道。这对孩子来说,是多大的心理压力。

别的同学父母穿旗袍、捧鲜花,他的父亲戴着定位手环,连拥抱都不敢太用力。可他来了,这就够了。

孩子看见父亲从看守所里出来,站在考场外,心里那道坎,可能在这一刻松了一点。父亲犯了错,但父亲还是父亲,没有放弃我,没有放弃这个家。

另一个层面,这对罪犯本人也是一记重锤。回家看见孩子在考场里奋笔疾书,自己在考场外等着,这种滋味比任何说教都管用。

看守所里天天背监规,不如这一眼来得深刻。孩子在为未来拼命,父亲在为自己的过去买单。这种对比,能逼着他想清楚:出去以后,还敢不敢再犯?

当然,也有人担心:放出去跑了怎么办?电子定位手环就是答案。科技手段让监管有了弹性,不用非得把人锁在铁门里。

只要定位正常,按时回来,风险可控。如果因为怕那百分之一的逃跑风险,就剥夺百分之百的亲情权利,这不符合现代刑罚的理念。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