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杨某竟背着单位偷偷服刑了7年!白天若无其事打卡上班领工资,下班又准时去社区参加矫正,直到单位发现真相时,137.9万的薪资福利早就发了出去,气得管理层立马一纸诉状将这个瞒天过海的员工告上了法庭。
2016年9月23日,杨某被警察直接带走,谁也没想到,这个平日里看着挺老实的43岁在编职工,竟然涉嫌刑事犯罪。
被刑拘20多天后,杨某在10月14日办理了取保候审,又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单位上班。
面对同事们好奇的追问,他张嘴就来,一会儿说自己生病住院了,一会儿又说家里出了急事,把所有人都蒙在了鼓里,愣是没一个人怀疑他的话有问题。
离谱的还在后面,2017年12月6日,法院正式宣判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2月17日判决生效。
按照事业单位的用工规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可杨某心里知道,要是让单位知道了,铁饭碗肯定保不住,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个判决结果死死瞒了下来。
从那天起,杨某就过上了真正的“双面人生”。
工作日早上,他准时打卡上班,跟同事们谈笑风生,工作也照常干,工资奖金一分不少拿。
到了社区矫正的时间,他就找各种借口外出办事,按时去司法所报到,接受教育改造,七年时间里,竟然没露出一点破绽。
这七年里,杨某每周都要去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每月还要提交思想汇报。
为了不被单位发现,他把这些活动都安排在下班和周末时间,甚至还学会了用“加班”“外勤”等借口来掩盖自己的行踪。
同事们只觉得他最近几年好像特别忙,却没人往更深的地方想。
直到2025年4月,单位搞了一次全面的人事核查,杨某的犯罪记录才终于浮出水面。
这一下,整个单位都炸开了锅,管理层更是气得直跺脚——从2016年出事到2025年被辞退,这七年时间里,单位累计向杨某发放了工资、奖金、社保和公积金等各类款项,加起来足足有137.9万元。这笔钱在天津宁河区,足够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同年10月,忍无可忍的单位把杨某告到了宁河区法院,要求他全额退还这137.9万元,还要支付逾期利息。
可到了庭审现场,杨某的一番辩解,直接让在场的人都惊掉了下巴。
他说自己这七年里一直正常出勤,实在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劳资关系客观存在,这些薪资都是他应得的劳动报酬。
让人无语的是,他还倒打一耙,说刑事判决属于公开信息,单位七年都没查出来,是人事管理有重大疏漏,责任不该全由他一个人承担。
好在法律自有公断。2026年3月20日,宁河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全额返还137.9万余元,同时驳回了单位索要利息的诉求。
法官解释说,杨某虽然在岗期间确实付出了劳动,但他隐瞒刑事处罚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他领取的薪资福利属于不当得利,必须全额返还。
至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合理劳动报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另行主张。
现在杨某不仅丢了铁饭碗,名下的房产也被司法查封,等着拍卖抵债,多年到手的百万收入全得吐出来,还落下了终身的犯罪记录,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事看着荒唐,背后却藏着不少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个是个人诚信的缺失,杨某明知自己被判刑,却刻意隐瞒,这不仅是对单位的欺骗,更是对法律的漠视。
另外是单位人事管理的漏洞,七年时间里,竟然没有一次核查能发现员工的刑事记录,这反映出很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确实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还有社区矫正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问题。如果司法机关能及时将缓刑人员的信息通报给所在单位,这场长达七年的荒唐剧,或许从一开始就不会上演。
而且,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也需要完善,对于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该建立更高效的信息获取和处理机制,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说白了,纸终究包不住火,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欺骗单位的行为,最终都只会自食恶果。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场立足的根本,一旦失去了诚信,就算暂时能获得一些利益,最终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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