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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男子花29万多,给老婆买了辆全新蔚来车,开了一年多,对车子和爱惜,从来

陕西西安,男子花29万多,给老婆买了辆全新蔚来车,开了一年多,对车子和爱惜,从来没撞过,也没修过。谁知道,等他们准备置换时竟发现,车门被拆卸过,玻璃也换过,车漆也是重新喷的。男子顿时懵了,找到公司要个说法。万万没想到,公司竟狡辩,说是出厂时的正常工艺。这不是明显欺诈吗?男子感觉被狠狠套路,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钱并三倍赔偿。

雒先生为了妻子上下班方便,2024年1月24号,花29万多买了一辆全新的蔚来ET5轿车,车子挂在妻子名下。

新车开起来挺顺手,一年多跑了大概两万公里,没出过任何事故,也没修过一回。

到了2025年4月,妻子怀孕了,雒先生想着换一辆空间更大的SUV。于是夫妻俩去了蔚来另一家门店,想咨询一下置换的事。

门店工作人员先叫来检测人员给车子做初步评估,检测人员看了一圈,突然说,这车左后门拆卸过,左后门的玻璃也换了。

而且全车车漆厚度不均匀,可能是一台事故车。置换的话,价格至少得降3万。

雒先生当场就懵了,这怎么可能,车买来之后从来没出过事,一次也没修过,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严重的问题?

他马上找到蔚来售后,售后查了一下系统,说出厂时的PDI检测记录里,左后门没有维修记录,建议他实在不放心就去找第三方检测机构。

如果真有问题,公司会负责。

2025年4月,他带着第三方检测公司的人来验车。结果一出来,他彻底傻眼了。

车辆左后门确实存在拆卸、更换的现象,左后门的玻璃也有拆卸过的痕迹。

当时蔚来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亲眼看见了结果,对方也没多说什么,只说以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要向上级汇报。

雒先生越想越不是滋味,他买的是新车,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车辆没有任何磨损、使用痕迹和质量问题。

现在倒好,车门拆过,玻璃换过,这叫什么事?

过了几天,蔚来方面给他发来一份书面说明。

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这辆车在生产下线前,工厂曾经对左后车门进行过喷漆和拆卸的重新处理,但这属于“正常生产工艺流程”,处理后车辆检验合格,符合交付标准。

雒先生看完气不打一处来。你说正常,那为什么别的车门没有拆卸过?别的车主怎么没碰到这种事?你要早告诉我这车门拆过,我怎么可能花30万买它?

他觉得蔚来故意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属于欺诈。

雒先生和妻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购车合同,退还购车款,还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过程中,委托了第三家鉴定机构对车辆重新勘验,结果均显示,左后车门确实存在拆卸痕迹,漆膜厚度跟车身其他部位不一样。

通过评估,车子的贬值金额为8100元。

对此结果,蔚来公司并不认可。他们一再辩解,车门是在生产线上处理的,根本没留下拆卸痕迹,这8100块的贬值跟出厂前的操作没关系。

而且,销售方不可能知道生产环节里的每个细节,要求他们把工厂里的每一道工艺都告诉消费者,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行业惯例,所以不构成欺诈。

雒先生听着这些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作为普通老百姓,买车的时候就图个放心,相信大品牌,可现在折腾了这么久,对方竟然只会甩锅,死不承认。

目前,客服只表示会跟进,并没有正式回复,该案子还在等法院判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雒先生买车时,购车合同明确约定车辆为全新无修复、无拆装车况。

但通过第三方鉴定,已查实案涉车辆左后门拆装、重喷、更换玻璃,客观存在影响车辆残值与消费者购车决策的关键车况瑕疵。

车企以“生产线工艺返修”为由免责不能成立。

蔚来作为经营者负有全面如实披露义务,事前全程隐瞒该事实、签约时作出车况完好承诺,已涉嫌刻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

案涉车辆经评估存在8100元贬值,若法院认定蔚来构成消费欺诈,雒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全款,并要求三倍购车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