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式下发文件,7月1日全国统一执行,在职、退休人员全都享实惠
人社部联合卫健委、税务总局等五部门下的 "死命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在这个时间点全国一刀切执行,没有过渡期。
既觉得这块 "短板" 终于补上了,又觉得来得太晚了。
相信很多人身边都有这样的老人,明明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却还在继续工作,他们有的是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凭着几十年的经验在岗位上发光发热;更多的则是小区里的保安、马路上的保洁、餐馆里的洗碗工,为了多赚点钱补贴家用,一把年纪还在辛苦奔波。
以前这些超龄劳动者的处境其实挺尴尬的,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畴,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能算劳务关系,这就意味着,他们干着和年轻人一样甚至更累的活,却享受不到最基本的劳动保障。
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工伤问题。之前经常看到新闻,有保洁阿姨在打扫卫生时摔倒骨折,有保安大叔在值班时突发疾病,最后因为不算劳动关系,连工伤都认定不了。
用人单位往往只愿意出一点医药费了事,有的甚至直接推卸责任,让老人自己承担所有损失,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临老了出点事,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想想都觉得寒心。
还有工资问题。很多超龄劳动者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还经常被拖欠工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保护,一旦遇到黑心老板,维权之路异常艰难,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别说加班费了,能按时下班都算不错的。
这次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这个规定,可以说是给全国几千万超龄劳动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章,从法律层面彻底填补了这个存在了几十年的空白。
新规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的唯一标准,只要你是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不管你有没有到退休年龄,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劳动权益保护。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大家最关心的方面。首先是工伤保险,这也是这次新规最大的亮点,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用出钱。
以后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和普通职工一样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一条可以说是解决了最大的后顾之忧。
然后是劳动报酬,规定必须及时足额支付,而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后再有人敢拖欠超龄劳动者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直接介入查处。
休息休假方面也有明确要求,必须遵守法定工作时间和放假办法,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如果确实需要加班的,也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这一点对于那些常年无休的基层劳动者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还有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必须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能让他们从事危险作业或者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预防事故发生。
另外,对于那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需要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新规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他们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由单位帮忙缴纳,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因为缴费年限不够而领不到养老金了。
当然,这个规定也不是完美的,很多人说来得太晚了,确实,这么多年来,已经有太多超龄劳动者因为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了损失,但是迟到总比不到好,至少从7月1日开始,所有还在工作的老人,都能有法律为他们撑腰了。
这个规定不仅关系到超龄劳动者本身,其实也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继续工作。
这个规定的出台,不仅能让老年人老有所为、劳有所得,也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资源,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
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怀,不管你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只要你在为这个社会做贡献,你的权益就应该得到保护。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距离7月1日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希望各地能够尽快落实这个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让每一个超龄劳动者都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也希望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能自觉遵守规定,善待这些还在辛勤工作的老人。毕竟,谁都有老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