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境内遗留的化学武器,必须由日本人亲手处理?
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埋下的毒,就得由他们自己来挖干净!
1929年到1945年间,日本像发疯了一样,秘密造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绝大部分全运到了咱们中国土地上。
不仅要造,他们还残忍地在中国大量使用,有确凿记录的就达1791次,直接把咱们20多万手无寸铁的军民活活毒死。
一本由侵华日军士兵亲手写的“战场日志”2025年才在石家庄首次被发现,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1939年1月8日,日军在山西乡宁围困八路军时投放毒气弹,还无耻地记下“毒气弹效果良好,战死者多为女战士”。
这就是他们所谓“武士道”的嘴脸——用最卑鄙的手段屠杀无辜妇女儿童!还都是国际法严令禁止的糜烂性芥子气、致死性光气,招招都要人性命。
日军战败之后,把造孽的证据就地一埋、往江河湖泊里一丢,拍拍屁股跑路了。
这一跑,把数十万枚毒弹留在了咱们的大地上生根发芽。
据咱们政府掌握的情况,被日寇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毒弹高达约200万枚,各类毒剂100多吨!。
战后这么多年,光咱们已经挖掘回收的就超过了16万枚,但埋藏在地里看不见的还有27万到40万枚!而且散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一直到广东等18个省份、120多个地点,遍布大江南北。
更可怕的是,埋了几十年早就锈迹斑斑,随时在悄悄泄漏!里面的TNT、苦味酸要是一个炸了,那后果简直不敢想!
日本人造的孽,中国人一直在用血肉之躯买单。
新中国成立后到现在,已经有超过2000名中国无辜百姓被这些“死不了的地雷”直接伤害。
1950年,黑龙江师范学校施工挖出两个毒剂罐,直接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
2003年齐齐哈尔“8·4”事件更是举国震惊——施工队挖出5个芥子气毒剂桶,14岁的受害者皮肤溃烂全身长疱,最终造成1人死亡、42人重伤。
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一辈子都在地狱里煎熬——免疫力被摧毁,创口到了季节就流脓淌血,整个人生彻底被毁。
你说这种弥天大罪,难道不该由日本人自己来赎吗?
而且这不光是道义上应该,更是国际法黑纸白字的铁律!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一条第三款写得清清楚楚:每一缔约国承诺销毁其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遗弃国要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
1999年中日两国签署的政府备忘录,也确认了日本必须承担责任的全套框架。
国际法之所以这么规定,核心逻辑就是一条:哪根刺扎在了别人肉里,哪双手扎的,就得哪双手掏,没得商量!
可日本这帮人干了什么?他们玩起了拖延战术,把国际公约当废纸!2007年第一次逾期,2012年第二次,2016年第三次,2022年第四次!整整四次违约,就是百般赖账。
日遗化武处理进度严重滞后,销毁率仅占回收总量的八成左右,吉林哈尔巴岭那个中国最大的埋藏点,至今还埋着大约33万枚毒弹没处理。
更无耻的是,他们一直号称“档案损毁”“信息不全”,拒不提供完整的化武埋藏地图。
导致现在九成多埋藏点全靠农民在锄地、工人在施工时意外发现,等于要咱们的平民百姓拿着铁锹去替他们排雷,拿中国人的命去填他们的账。
就在这个血债还没算清的时刻,2026年5月26日又出了事:两名日本处理人员在吉林处理日遗化武时,因为炮弹破损手臂染毒,咱们中国救援队立马冲上前急救,人家倒好,治好伤拍拍屁股就回日本了。
这戏剧性的画面,简直把日本人的虚伪暴露到了骨子里——犯了罪不敢认,看着中国人流血一声不吭,自己人沾点边就把人抢救得妥妥当当然后带回国。
日本必须亲手把每一颗毒弹挖出来、销毁干净。中国人不代替侵略者买单,更不用为侵略者的罪行提供“代劳”服务。继续放纵他们的无赖态度,就是继续让中国人流血、残废、破家、丧命。别想讨价还价,别想再耍无赖。
历史罪责,国际法义务,一样逃不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