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有一条铁律:女性公民一旦嫁给外籍人士,自动丧失国籍,失去所有公民权利和福利。这个政策最近被翻出来,引发了不小的讨论,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不公平。
很多人被“自动丧失国籍”这五个字吓住了,实际情况比这复杂得多。根据1972年颁布的第17号联邦国籍法第14条,阿联酋女性与外籍人士结婚,法律上确实赋予了她“保留国籍”的权利——只要她不主动选择跟随丈夫的国籍。
阿联酋法律规定,本国公民不得同时持有双重国籍。一个女性如果嫁给了外国人,想保留阿联酋国籍,就必须拒绝丈夫所在国可能授予她的任何国籍。问题来了——大量国家规定,与外籍人士结婚后,外籍配偶自动或可申请获得该国国籍。她要么放弃阿联酋护照,要么放弃可能面临的跨国权利保障。
这个选择本身,就是一道精心设计的死结。中国有句老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阿联酋这条法律简直就是把这句话写进了法典。2026年5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再次向阿联酋施压,专家们公开呼吁这个国家给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国籍权利、婚姻和离婚权利。为什么联合国盯着这件事不放?因为在阿联酋,男性和外籍女性结婚后,外籍女性嫁给阿联酋公民,有子女需婚后满7年、无子女满10年才可提交入籍申请,最终由内政部审批,无法自动拿国籍;而外籍丈夫与阿联酋女性结婚后,法律明确规定“丈夫不得取得其妻子的国籍”。
性别歧视在这条法律里赤裸到不需要遮掩。全球有大约50个国家在法律上拒绝给予女性与男性同等传递国籍给配偶的权利,阿联酋就是其中之一。这意味着什么?一个阿联酋女人嫁给了外国人,她的孩子不能直接获得她的国籍,只能走父亲那边的路。如果父亲那边的国家也不认这个孩子,孩子就成了无国籍人。
无国籍,是这条法律能制造的最残酷的现实。看看真实发生过的事情。2006年,一位名叫乌姆·易卜拉欣的阿联酋女性向人权组织求助,她是六个孩子的母亲,丈夫没有国籍,孩子也没法获得阿联酋国籍。她说的话我至今记得:“我们想要的权利,不过是像男人那样——结婚后,能让外国人获得公民身份。”还有一位乌姆·米拉,两个孩子的母亲,被政府要求三个月内为丈夫弄一本外国护照,否则丈夫将被驱逐出境。
这不是法律,这是对一个家庭生存权的系统性挤压。这些女性的困境早在2017年就引起了政府注意。当时颁布的第16号联邦法令对国籍法进行了修订,把公民身份延伸给了与阿联酋男性结婚、离婚或丧偶的外籍女性。但阿联酋女性与外籍男性结婚后能不能把国籍传给配偶?这项权利依然被牢牢锁死。
2024年4月,一份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联合文件明确指出,阿联酋国籍法中的性别歧视导致无数女性成为二等公民,被视为无国籍的主要诱因之一。这不是哪个极端组织喊的口号,这是联合国全球平等国籍权利运动的正式报告结论。
我想起了法蒂玛的故事,一个九岁男孩的母亲,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文件证明她与丈夫的婚姻,孩子的国籍问题成了横在她面前的一座大山。她的丈夫因绑架罪面临17年的监禁。我无法想象一个单亲妈妈,一边要撑起家庭,一边还要替孩子争取一张最基本的身份证明。
这项法律的荒谬在于,它惩罚的恰恰是“爱”——一个女性选择了自己的伴侣,就要准备好失去一个国家赋予她的全部身份和尊严。
有人说阿联酋法律在进步。2025年4月,阿联酋颁布了新的个人身份法,在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方面做了一些修正。但这些调整主要集中在非穆斯林外籍人士领域,对公民身份法中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触碰几乎为零。刀刃只动在外围,核心那块顽石一动不动。
翻翻数据。根据联合国报告,全球仍有25个国家阻止女性像男性一样平等传递国籍给子女。阿联酋顶着国际压力,始终没有放弃这条“防线”。2021年到2025年,虽然放宽了对投资移民和高技能人才的入籍渠道,但女性传递国籍的核心问题,被完美绕开了。你能给投资几个亿的外国人护照,却不肯给本国女性的孩子一个身份。
把门开给钱,却关死给爱,这算哪门子公平?这条法律背后藏着一个更荒诞的逻辑——阿联酋承认女性是公民,却只在她单身或嫁给本国男性的时候承认;一旦她嫁给了外国男人,她的国籍就成了一个“可撤销的礼物”。国家可以随时收回,孩子也不能继承,福利全部清零。
这不是公民权,这是带有交换条件的赏赐。联合国2025年5月的呼吁还回荡着:阿联酋需要“进行全面的立法审查,让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获得平等权利”。
这份国际声音当然值得尊重,可它对阿联酋意味着什么,天知道。
但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已经没法继续被无视了。阿联酋女性在争取的,从来不是特权,而是一个基本常识:如果一个阿联酋男人和外籍女人结婚,能让对方入籍,为什么换成女人就行不通?如果说爱你的国家,条件是必须放弃去爱一个外国人,那这份爱恐怕早就变味了。
对此,你怎么看?
